漳州:強化安全監管 築牢海上安全防線

東南網漳州3月27日訊(通訊員 沈宏偉 江帆)為堵住監管漏洞,推動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漳州市先行先試,於3月24日印發《漳州市進一步加強海上(水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海上(水上)安全工作,防範遏制海上(水上)安全事故發生。

《意見》適用涵蓋漳州市渡口、漁港和船籍在該市或在該市水域內的漁船、商貨(遊輪)、採運砂、渡船(客貨混裝船)、休閒旅遊類、體育競技類、生產輔助類、監管執法等船舶及作業行為安全管理。同時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聯合執法、船舶處置、問題移交、綜合救助、工作問責等七項工作機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及屬地管理原則,由具體牽頭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配合實施相關工作。以建立健全部門分類負責和以縣、鄉兩級政府屬地管理為主的海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為抓手,以堵住漏洞盲區為著力點,推動履職盡責、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全市海上(水上)安全形勢穩定。

意見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嚴把行政許可審批關,從源頭上進行把控;強化監管,督促各單位各類安全設施不斷完善,加強培訓教育,健全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職責,強化行業管理,嚴打嚴查非法違法行為;加大海上(水上)安全事故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責任,規範事故調查,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通過媒體宣傳、警示教育和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廣泛告知,加大海上(水上)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和事故案例警示力度,加強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規培訓,增強生產安全、涉外安全責任意識和防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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