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管理工作
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根据财政部、中国残联
《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省残联、财政厅
《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
我省残疾人
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程序如下
需要的残疾人朋友请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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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01
享受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 本省户籍人员;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下肢残疾人;
(3)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并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02
下列对象不得享受补贴
(1)非下肢残疾人;
(2)有机动轮椅车但无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驾驶电动轮椅车、拖拉机、汽车等不合规定车型标准的残疾人;
(4)非本省户籍人员。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01
申请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下肢残疾人,需携带本人照片、身份证、残疾人证、购车凭证及其复印件
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申请燃油补贴
填写《江苏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表》
签署承诺书
02
审批程序
各县(市、区)残联对申请补贴对象、车辆、证件、购车凭证等要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审核通过人员经公示后报分管理事长审批同意方可享受燃油补贴
03
录入报送程序
各县(市、区)残联须于每年5月31日前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员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燃油补贴网上数据库。
04
发放标准
根据每人每年补贴260元 标准,于每年12月底前采用银行卡转账形式一次性发放给残疾人本人。
05
发放时间
每年1—5月申请、县级残联现场审核、当年发放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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