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思維精髓—辨證論治

中醫的精髓—辨證論治

中醫思維精髓—辨證論治

久中國傳統醫學是怎樣蒐集臨床資料,又怎樣運用這些資料作診斷呢?

每每聽說的“辨證論治”到底是什麼意思?

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問而知之謂之工,切而知之謂之巧。

辨證論治的過程,就是中醫臨床思維的過程,是中醫學的特點和精華,是中醫學術特點的集中表現,是中醫認識疾病和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

一、辨證論治的特點

辨證論治是中醫學對疾病的一種特殊的研究和處理方法,任何疾病的發生、發展,總是要通過症狀、體徵等疾病現象去認識疾病的本質的。

症:是指疾病的個別表面現象。是病人主觀感覺到的異常感覺或某些病態改變,如頭痛、發熱、咳嗽、噁心、嘔吐等,而能被覺察到的客觀表現則稱為體徵,如脈象、舌苔等。症狀是疾病的客觀表現,是認識疾病和進行辨證的主要依據。

證:是由症狀組成的,又稱證候。是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的某一階段的病理概括,它所包含的內容為疾病處於某一階段的各種臨床表現。反映了疾病的病因病機、病性、病位,以及疾病的發展趨勢;反映了機體自身的調節能力;反映了機體與外界環境的聯繫;為治療提供了正確的方向。由於證包括了病變的原因、部位、性質,以及邪正關係,反映出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變化本質,因而它比症狀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確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質。

病:是疾病,一種病理過程。在一定致病因素的作用下,機體內外環境之間的動態平衡遭到破壞,導致陰陽失調、氣血雜亂,表現出臟腑組織的生理功能或形態結構的異常變化和機體對環境適應能力的下降,妨礙了機體正常的生命活動,因而出現一系列的症狀和體徵,進而影響機體的活動能力,便稱之為疾病。

病、證、症:

症與證雖然與病有密切關係,但疾病既不單是一個突出的症狀,也不單是一個證候。每一種病都有它的發病原因和病理變化,其不同階段的病理變化,可產生不同的證候。每種病所表現出來的證候又因人、因時、因地而異,各種不同的證候又有相應的治療原則。可見疾病與單一的症狀和證候是不同的,病、證、病三者既有密切聯繫,又有嚴格區別。

辨證:就是將四診(望、聞、問、切)結合現代醫學的各種檢查反饋,將所收集的資料症狀和體徵通過分析、綜合以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質、部位及邪正之間的關係,從而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證候。

中醫思維精髓—辨證論治

八綱即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類證候,為中醫辨證的綱要。《內經》已經奠定了八綱辨證的基礎,東漢張仲景更具體地運用於傷寒與雜病的診療。《景嶽全書》中有《陰陽》、《六變辨》等篇,對八綱更有進一步的闡發。

疾病的臨床表現是千變萬化、錯綜複雜的。從八綱辨證來看,任何一種病症都可用陰陽確定類別、用寒熱闡發性質、用表裡反映其病位深淺、用虛實說明邪正盛衰的強弱。

八綱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證方法,是各種辨證的總綱,在診斷疾病的過程中,有執簡馭繁,提綱挈領的作用,適應於臨床各科的辨證,具體的說,各科辨證是在八綱辨證的基礎上加以深化。

八綱的關係:在八綱辨證中,陰陽、寒熱、表裡、虛實八類證候之間的關係,並非是彼此平行的,一般而言,表證、熱證、實證隸屬於陽證範疇。裡證、寒證、虛證統屬於陰證範疇。所以,八綱辨證中,陰陽兩證又是概括其他六證的總綱。此外,八類證候也不是相互獨立,而是彼此錯雜,互為交叉,體現出複雜的臨床表現。

在一定的條件下,疾病的表裡病位和虛實寒熱性質往往可以發生不同程度的轉化,如表邪入裡、裡邪出表、寒證化熱、熱證轉寒、由實轉虛、因虛致實等。當疾病發展到一定階段時,還可以出現一些與病變性質相反的假象,如真寒假熱、真熱假寒、真虛假實、真實假虛及上實下虛等。

中醫思維精髓—辨證論治

論治:就是根據辨證的結果,確定相應的治療方法,辨證是決定治療的前提和依據,論治是治療疾病的手段和方法。通過論治可以檢驗辨證的正確與否。辨證論治的過程,就是認識疾病和解決疾病的過程。

辨證論治是診治疾病過程中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是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體現,是理法方藥在臨床上的具體運用,它中醫的精髓,也是指導中醫臨床工作的最重要的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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