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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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

曾經跟兩個已婚男人一起吃飯時,男人A問了男人B這樣的問題:“如果你老婆要求,不,命令你給小舅子買房子,你會同意嗎?”

男人B:“……這個問題我沒想過,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嗎?”

男人A:“你先別考慮會不會發生,假如發生了,你會同意嗎?”

男人B:“如果錢是我老婆賺的多,她要給小舅子買房,我沒什麼好說的;但如果錢是我賺的多,我有可能不會同意,因為這樣會讓我們的生活出現虧空。”

男人A:“有你這句話就夠了,看來不止我一個人會這樣做,這下我就可以更有底氣拒絕我老婆的無理要求了!”

男人A拒絕了他老婆的要求之後,他們沒有鬧翻,更沒有離婚,總得來說還算不錯。但對於其他遭遇同樣問題的夫妻而言,就沒那麼好運了。

下面這個男人跟前妻離婚,就是因為上面兩個男人提到的那個問題,他前妻命令他給小舅子買房,我們具體來看下怎麼回事。

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

東林老師,您好:

剛剛看到您有一篇文章提到“見錢眼開”這個詞,我想說的是,我前妻身上也存在這樣的問題。

曾經的我們,感情是很好的,因為我是別人口中的那種鳳凰男,比較自立,比較獨立,雖然和她是同齡人,但是賺的錢比她要多,心智等各方面都比她要成熟,她愛我,也是因為我的這些優勢。

因為最初她身上沒什麼大問題,加上她那麼主動,那麼愛我,我就覺得自己遇到了緣分,遇到了合適的人,做好了和她結婚的準備。

等到去她家見了她父母之後,瞭解到她家的情況之後,我跟她約法三章:“先說好,我不扶貧,我可以對你好,但你我無法接受你們家有事就問我要錢。不僅如此,你也不用對我們家扶貧,我也不會允許我們家人有事就問你要錢。”

之所以提出這麼個要求,是以往萬一,畢竟,我的條件比她好,如果婚姻變成了扶貧,肯定是我吃虧,我不想讓這種事發生,不然我這麼多年的努力都白費了。

她同意之後,我跟她簽了一份婚前協議,再一次提醒她,“希望這份協議永遠都用不到,不然,我們就只能離婚了!”

因為協議上標明瞭如果婚姻出現扶貧就怎樣處理,所以結婚後,我把財產歸置得很清楚,如果婚姻不出問題,財產永遠是我們倆的;如果出現了問題,我必須守住大部分財產。

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

如果她一直堅守我們的約定,以我的性格,我會一輩子對她不離不棄,哪怕她不賺錢也會養她一輩子。然而可悲的是,她背棄了我們的約定,竟然命令我給小舅子買房。

我拒絕她,是想提醒她回想下我們的約定。可是,她非但沒有回想我們的約定,還繼續對我說教,繼續給我下命令,說的話很難聽,“你有錢,憑什麼不給小舅子買房,有你這麼做姐夫的嗎?”

事已至此,我只好告訴她,“離婚可以,扶貧不行!”接著我翻出了我們之前簽訂的那份協議,要求離婚。不是我輕易要離婚,而是她觸犯了我的原則。

她耍無賴把那份協議撕得粉碎,但這並沒有避免悲劇發生。我前面說了,我是按照協議的內容對財產進行歸置的,就算沒有協議,我們離婚,她也分不到財產。

就這樣,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沒什麼好心疼的,她觸犯了我的原則,已經不值得我愛了,我只能把她從我的世界中踢出去。有感情的時候我可以很有感情,但沒感情的時候我不會允許自己再動情。

希望我們的那段婚姻悲劇能讓她明白“見錢眼開”的壞處,希望她離婚後能好好反思自己,以後再結婚,可千萬別想著讓男人扶貧了,不然一直被離婚,就太糟糕了。

我那“見錢眼開”的前妻,跟我離婚後被打回原形,我一點也不心疼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上面那個鳳凰男在婚前婚後的所作所為,看似是給婚姻制定了很多條條框框,可是從結果來看,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沒有錯,要不然他肯定會損失慘重。

雖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會出現這種問題,但到底會不會出現,誰也說不好,各種可能性都有。所以,如果你很有錢,怕算計,怕被要求扶貧,你就很有必要提前做一下打算,提前跟對方溝通下相關問題,提前約定好應對之策,才不會事到臨頭被算計。

這方面的問題,具體應該怎麼做,只能是每個婚姻當事人自己去做決定,簡單來說就是:不能因為結婚而讓自己變成一無所有的窮光蛋,要防著自己被啃得渣都不剩。

最後,還要提醒那些“嫁給有錢人的女人”以及“娶了有錢媳婦的男人”,你們能攤上這樣的婚姻是一種幸運,應該好好珍惜,不應該心存算計,不應該見錢眼開,不應該要求乃至命令對方扶貧,不然弄丟了那麼好的婚姻,你被打回原形之後,可能再也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

如果你老婆命令你給小舅子買房子,你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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