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间的黔国公案

嘉靖年间的黔国公案

黔国公,明朝公爵。一为明代追封公爵。开国功臣安陆侯吴复,卒后追封黔国公,谥号“威毅”。二为明代世袭公爵。首封黔国公为沐晟,始祖为开国功臣沐英,传袭十余世,世代以总兵官挂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等处地方。一般来讲,在明代讲的黔国公则主要是沐氏一门。

沐家发迹于沐英时代,沐英作为明太祖养子加强排的一员,在一些史料中也被称作朱英,跟着洪武帝南征北战,洪武十年,被封为西平侯。十四年九月,副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征云南。十六年,傅友德率军班师,沐英留镇云南,也就此开始了沐氏镇守云南二百多年的历史。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沐英病逝于云南,朱元璋追封其为黔宁王,也是明代唯一一个由侯爵直接追封王爵的功臣。

等到沐晟的时候,因为征讨交趾的功劳,更进位黔国公世袭,此后沐家世代以总兵官挂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等处地方,直至明末末代黔国公沐天波在咒水之难被杀为止。沐家也由此成为了大明的一家极特殊的勋贵。

沐氏累世镇守云南,滇人“庄事如朝廷。片楮下,土酋具威仪出郭迎,盥而后启,曰:“此令旨也。 沐氏凭借权势,亦在云南广治田产。据今人王毓铨先生研究,“万历六年云南布政司田土为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三顷五十八亩零,万历七年云南屯田为一万一千一百七一顷五十四亩零,两项合计共二万九千一百三十五顷零。而沐府庄田万历十六年时已侵夺民田八千多顷,加上钦赐一项,总数可能达万顷。十六年以后又有兼井,总额当在万顷以上。如将布政司田土、屯田、沐庄三项合计的四万多顷为云南田上总额,则沐氏庄田所占,实为全省田土总额的三分之一。明代史学家王世贞记载,“晟父子前后置圃墅田业三百六十区,日食其一,可以周岁。珍寳金贝充牣库藏,几敌天府。后庭曵罗绮者恒数百人,役使阉奴亦可数十百。 沐氏财富可见一斑。

围绕着黔国公的巨大财富和权利,沐家也充满了尔虞我诈的斗争,其中,要数嘉靖年间的黔国公案最为扑朔迷离。

严格地说,这甚至都算不上什么案子,朝廷和地方始终没有把这个定性为刑事案件,但从这次的事件中,中央与地方,北京的六部与云南督抚三司,高居九重的嘉靖帝与黔国公府,那一出出,一幕幕,均甚为精彩。

嘉靖二十五年,黔国公沐朝辅去世,朝廷照例命令他的儿子沐融袭爵之外,还面临着一个难题。那就是,沐融过于幼小,不能履行起来镇守云南的职责,而云南地处南夷,镇守总兵官万不能缺少。这种黔国公幼小不能履职的情况不止一次出现过,就在嘉靖十五年,沐朝辅袭爵的时候,就由于幼小不能理事,朝廷就把云南的事务交给抚按官负责,直到沐朝辅成年,才重新行使权力。


朝辅卒,夫人陈氏奏:融甫四岁,乞照先世沐琮、沐璘例,准令融承袭祖爵,赐以优给,
而量授朝弼职衔代镇。待融出初日,具奏定夺。抚按官应大猷等奏保亦同。事下吏、兵二部议,谓:宜如所请。第朝弼亦弱龄,未堪专阃,宜命都御史协同管理,

陈氏想的实在是不错,自己的儿子虽然继承了爵位,但是太小不能管事,与其让权力都落到云南官员手里,还不如由自己那个还是个毛头小子的小叔子接手,这样,对沐家,对她自己都有好处。至于权力,只要等到沐融长大,有朝廷的撑腰,还怕回不来吗。不过这回,她可能打错了算盘。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还没有成年的黔国公沐融突然亡故。对此,嘉靖皇帝可能有了一丝警觉,在明令沐融的弟弟沐巩袭爵的同时,还特地加上这么一句话。


令朝弼同抚按三司官护视巩成长,奉请领镇

嘉靖帝已经意识到,这位小国公的离奇死亡可能并不那么简单,为此,他特地下命令让云南官员和沐朝弼共同保护这位新任黔国公。

然而沐巩此时才三岁,更不可能管理事务,履行职责了。于是,朝廷决定,仍然由沐朝弼代理云南总兵官职务。

一切看着都那么正常,沐融突然去世,母亲请求次子袭爵,叔叔则是继续出力代理家族职务,嘉靖帝则体恤臣子。然而,在这一切之下,一股暗流也开始涌动。

嘉靖二十九年六月,一直沉默原黔国公沐绍勋夫人李氏突然上奏,


1. 故镇守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勋妻李氏奏:故庶长男朝辅次子巩蒙许袭祖爵,不幸四岁而孤,为庶次男朝弼所忌,常百计凌逼之。弱母幼儿,朝不保夕。乞如五世祖沐琮例,遣官护巩赴京,待其成长领镇,少图报效。得旨:沐巩孤幼,情词迫切。其令锦衣卫千户将巩母子行取来京,俟巩年长还镇。

这里说一下,这个李氏虽然是沐绍勋的正妻,但是沐朝辅,朝弼兄弟却不是其亲生。但在那个封建礼法甚为严明的时代,沐氏兄弟仍然需要奉李氏为母亲。但是李氏无子,沐朝辅才得以庶长子身份承袭黔国公爵位。

这位一出手,就是石破天惊的事件。

李氏的用词已经算是客气,所谓弱母幼儿,常百计凌逼之,朝不保夕。就差直接说这叔叔要害他这个侄子了。

李氏的办法仍然是,仿沐氏先例,在他看来,只要沐巩离开云南,待在天子脚下的北京,就能保证安全。再等到沐巩成年,那就万事大吉。而对于有意害人的沐朝弼,李氏也没有过多追究。很容易理解,她既然舍不得孙子,又怎么能舍得儿子呢,即使都不是亲的。

朝廷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于是直接下令


沐巩孤幼,情词迫切。其
令锦衣卫千户将巩母子行取来京,俟巩年长还镇。

至此,各方都认为自己已经完美的解决了这一事件,嘉靖皇帝很满意,因为他保护了黔国公,李氏,陈氏很满意,因为她们的孙子·儿子保住了爵位和性命。

只有沐朝弼不满意,因为他什么也没得到。沐朝弼现在仍然只是代理总兵官,一旦沐巩成年,就要把自己手里的权力交出去,沐朝弼甘心不甘心不知道,不过,即使他甘心交出权力,退休养老。那么一旦沐巩要追究自己哥哥的死因和当年他迫害自己的事情,那么他所面临的,就只有屈辱了。

然而又能怎么办呢,沐巩即将离开云南,前往北京,一旦到了北京,事情就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了,不能再等了,富贵险中求吧。

朝廷这边刚把接沐巩的人派出去,就接到了一封发自云南的公文。五岁的黔国公沐巩突然病亡了,沐朝弼同时请求把李氏留在云南奉养。八个月之内,连着死了两个黔国公,还都未成年。联系李氏之前的上奏,这下傻子都知道怎么回事了。没有明确记载明廷对这件事的讨论过程,只留下了一句:

议者以远臣事可恕,诏从之。

翻译成白话就是,天高皇帝远,你想管也不一定管的了,索性就装糊涂过去的了。

但天子的威严还是要的,嘉靖三十二年,朝廷派人去核实两任黔国公的死亡,但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李氏上书替沐朝弼请求。朝廷也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这一请求。

在法理上,沐朝辅这一支已经断绝,继承顺位顺利的转移到沐朝弼这里了,各种意义上的顺利。这个时候,我们这位新任黔国公还只是个二三十岁的青年。

此事到此为止看似已经结束,但一些人仍然在进行角逐。

比如沐朝弼,在上一轮的角逐中,云南抚按官都站在沐朝辅一系那边,怎能不让他记恨在心呢。


1. 赐黔国公沐朝弼敕,令其节制土汉诸军,抚按官不得擅调。
诸司白事及移文谒见礼仪俱先镇守,而后抚按,违者以名闻。初,


朝弼自都督袭封,又先以事被勘,有司薄其为人,稍夺之事权。
至是援父祖例,许之。

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来我们这位黔国公的人缘了。

嘉靖四十一年,他又把他的嫂子陈氏送回了南京,从此心满意足的当起了他的黔国公。

比如某位官员,嘉靖四十四年,云南巡按弹劾沐朝弼。

云南巡按御史王诤劾奏镇守总兵官、黔国公沐朝弼


违诏僭肆夺兄产,而囚其嫂,宜革其任,别选宗枝或勋臣中贤者
领镇事。疏下廷臣议其罪,请重加戒饰,令其改图。其嫡母、太
夫人李氏,嫂夫人陈氏敕抚按官护送南京居之,给庄产养赡。上从之,诏切责朝弼不遵礼法,事多僭肆,听凭拨置,虐害小民。
念其世勋,姑从轻,罚住禄米二年。如不悛改,抚按官指实奏闻。

嘉靖帝让大臣议罪,最后只议论出这么一个结果,保护有关人员,默认事实,对沐朝弼,也只是略施惩戒罢了。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多方的博弈和他们不同的利益诉求,朝廷要的是云南稳定和不能公开挑战朝廷权威,在这种态度之下,朝廷先是保护沐巩,但在既成事实面前,也不得不接受由沐朝弼接任黔国公的事实。

黔国公府呢,陈氏自然是希望她的儿子接任黔国公的,但是李氏的态度就很值得思考了,她先是保护他的孙子,却又在沐巩亡故之后,替沐朝弼请求袭爵,看似矛盾,其实始终如一。一旦沐朝弼事发,势必丧失继承权,那么实际上,沐绍勋这一支就已经断绝,新任黔国公必定会从沐氏其他亲族中寻找,那么,以后的黔国公府,还能有她的好吗。

云南抚按官则是希望削弱日渐跋扈,行事乖张的沐朝弼,虽然,最后并没有什么用。

这起事件的史料只是散见于实录中,初读时就觉得细思极恐,写出来就觉得,这哪是黔国公啊,晚明统治阶级各方的博弈,概莫不如此。这大明,怕是药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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