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法律能否保障直播打赏的公平?

作为简评,小编话不多说,直接上几条干货:

直播打赏与被打赏的双方,其实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双方的行为是在共同遵守直播打赏的规则下进行的,对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你选择对主播进行打赏是自愿的行为,如果因为打赏而造成经济损失,直播平台和主播是没有过错的,作为打赏的人没有理由要求退钱。对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这种合同关系就是无效的,因打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播平台个主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许多问题,比如:

举证难的问题

当事人如何证明打赏的行为是未成年人操作的?没有实实在在的证据,仅凭家长一面之词,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即使对方诱惑未成年人打赏,但直播视频是即时性的,几乎没有可能获取对方诱惑的证据,对方甚至可以怀疑,是不是家长自己操作打赏,事后感到后悔又想追回打赏,所以把行为推到未成年人身上。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网络交易只认账户和密码,交易行为一旦发生,则可视为是当事人已经确认,平台根本不存在举证难的问题,但打赏方想要证明打赏是未成年人操作的,几乎没有可能!

获赔难的问题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明知自己的孩子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却让孩子知道自己手机银行支付密码,所以应当承担自身保管财物不当的责任。在经济交易关系中,如果认定双方的合同无效,卖房需要赔偿买方损失,买方则需要退还卖方的商品或服务,网络直播本身是即时和虚拟的服务,打赏者拿什么来退还是个不可解决的问题。很多平台得知打赏者是未成年人后,均表示愿意退还打赏的钱,这这实际上是平台的一种公关行为,或者是一种同情弱者的行为,如果家长想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打赏,首先需要解决上面的两个难题,所以如果直播平台要较真,即使打赏行为真是未成年人操作的,家长想要追回打赏也是不太可能的,但事实上家长追回打赏的因为合理合情则合法。

如果法律不能保障某种规则或行为的公平,那么在能保障这种规则或行为的公平前,法律应当禁止这种规则或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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