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下班被車撞了能算工傷嗎?

用戶3431613497174


法海一粟認為,只要員工與公司已經產生用工事實的,即便與公司之間即便沒有訂立勞動合同,雙方也是勞動關係;該員工在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就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1、勞動關係的成立以發生用工事實為前提。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上述規定概括為一句話,這就是:只要發生用工事實,雙方就成立勞動關係;至於是否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關係的成立沒有必然關係。

2、勞動關係成立的證明。鑑於雙方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如果雙方就勞動關係是否成立而發生爭議的,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的規定,勞動者可通過下列方式證明雙方成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下班途中遭受機動車交通事故構成工傷的條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根據題目,如果題主在本次機動車交通事故中,不負事故主要責任以及以上事故責任的,則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算工傷,但您申請工傷前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工傷認定需要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次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小鐵666


算的。但是要證明你是在這家公司工作,並且出事故期間是在工作的。現在,為了保護勞動者,勞動法規定,上述證明不是由勞動者做,而是由公司來做的,即公司要證明你不是他的員工,並且你不是在工作期間受傷的。


粵番三少爺


第一、上下班途中,都算工傷;

第二、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是要賠償的

具體賠償標準每個地區有標準的,可以諮詢勞動社會保障局。


星瑤邏邏


簽訂勞動合同並不是成立勞動關係的唯一標準,只要雙方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既可以認定勞動關係的存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上下班路上受到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具體可以見我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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