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各行政村特别是党员干部坚守环境保护工作底线、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富县张家湾镇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三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黑水寺社区党员安小杰盗窃柏树根的违法犯罪问题。
2018年9月20日,安小杰因盗窃柏树根被富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20年1月18日,安小杰被开除党籍。
2.黑水寺社区党员王红杰盗窃柏树根的违法犯罪问题。
2018年12月24日,王红杰因盗窃3根价值32000元的柏树根被富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为一年,并处罚5000元。
2020年1月18日,王红杰被开除党籍。
3.炮楼村党员石华军盗窃柏树根的违法犯罪问题。
2018年6月18日,石华军因盗挖3棵价值38000元的柏树根被富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在审理过程中石华军明知他人犯罪,依然通过作伪证或者收取他人财物后为其顶罪,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刑期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3月19日,石华军被开除党籍。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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