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啦!三河 香河 大廠通告!


全啦!三河 香河 大廠通告!


三河市 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廊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為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快企業復工復產

1、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各企業(含建築工地,以下同)在承諾並認真落實相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根據自身實際復工復產,各鎮區、街道和市直各部門不審批不備案,並強化政策落實,提供良好服務,進一步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

2、三河居民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區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由居住地鎮(街道)負責開具。

二、有序恢復公共服務

3、儘快恢復市內城鄉公交客運車輛正常運行,實行城鎮公交客運實名乘車制度(公交車、城鄉客運車輛需配備一名乘務員),落實好一班次一消毒、一乘客一測溫、開窗通風,控制乘客人數,採取隔座錯排載客等防護措施。

4、各類公園、文化中心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暫不進行有組織的健身、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5、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

6、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在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和規範下,可有序開放堂食服務,但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實際用餐人員數量不超過座位數的50%,採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每桌每批次顧客用餐時間最長不超過45分鐘,間隔不低於10分鐘,消毒後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顧客同向間隔或相向錯位就坐,最短距離不少於1米。

7、賓館可以復業,明確規定與公安部門聯網單位的登記管理人員必須對照公安機關推送的高風險地區名單,實行“四實登記”(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標準,準確錄入、及時上傳。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未與公安部門聯網的小旅館、日租房、公寓等嚴禁復業。

8、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影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文博館、影劇院、健身房、游泳館、球館、公共浴室等人員聚集性公共場所以及旅行社、景區等,暫緩開放或營業。

9、繼續暫緩舉辦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會、展銷會和人才招聘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以上恢復營業的場所要嚴格各項防控措施,各職能監管部門和屬地鎮區(街道)要強化督導、推動落實。

三、全面恢復政務服務

10、政務服務、電力通訊、銀行保險等便民服務窗口單位,在採取網上辦、預約辦和控制疏導人流等基礎上,有序正常運行。同時,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四、嚴格個人健康管理

11、廣大市民要加強自我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2、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市指定醫院發熱門診排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三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三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大廠回族自治縣 關於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管控措施

1、縣內村街、小區及公共場所“健康排查二維碼”檢查點繼續保留,已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的人員,通過掃描“健康排查二維碼”,測量體溫正常後,可在全縣範圍內正常通行,不再執行分時、分段進出限制。北京通勤人員繼續按原有政策執行。

2、國內低風險地區入縣返縣人員,經村街、小區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體溫檢測,並提供健康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原居住地),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執行。

3、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入縣返縣人員,村街、小區要及時報告屬地,登記備案,並採取相應措施,在落實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基礎上,經體溫檢測、健康檢查正常後,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執行。

4、境外入縣返縣人員,必須提前主動向目的地所屬鎮(街道)、園區或單位報告,實施集中隔離觀察14天。故意隱瞞境外行程,導致不良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境外工作專班會同屬地統籌做好接送轉運、信息通報、身份登記、核酸檢測、應急處理等防控管理工作。所有境外入縣返縣人員食宿費用自理,治療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執行。

二、加快復工復產

5、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不再對企業(含建築工地,以下同)復工復產設置條件,各相關部門實行精準幫扶,確保在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便企業復工復產。

6、國內低風險地區返崗務工人員由企業進行信息登記,核實14天內本人及家屬旅居史並進行體溫檢測正常後,可直接上崗,並按程序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同政策管理;來自湖北返崗的務工人員要做好“點對點”“一站式”輸送返崗。

7、企業員工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屬地鄉鎮、園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落實好通行手續,確保通行無阻。

8、已納入健康檔案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的人員赴除北京外其他地區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由所屬鎮、街道、園區開具證明。

三、恢復公共服務

9、公園、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暫不進行有組織的健身、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10、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各類商業門店全面恢復營業,嚴格落實場所消毒等措施,控制疏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農村大集、早晚市恢復開放。

11、餐飲經營單位在嚴格落實省市疫情防控行業指南的要求下,有序恢復堂食服務,每桌以額定人數減半為上限,採取分散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就餐顧客同向間隔或相向錯位就坐,最短距離不少於1米。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

12、賓館要實行“四實登記”(實名、實情、實數、實時)標準,準確錄入、及時上傳。對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及時上報給公安機關。嚴禁接待會議、培訓、聚會等聚集性活動。

13、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酒吧、影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文博館、健身房、游泳館、球館、公共浴室等人員聚集性公共場所以及旅行社、景區等,暫緩開放或營業。

14、繼續停止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會、展銷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
以上恢復營業的場所要嚴格各項防控措施,各職能監管部門和屬地要強化督導、推動落實。

四、嚴格個人健康管理

15、廣大居民要加強自我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6、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縣定點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發熱門診檢查,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單位報告。如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項,仍按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執行,或以單項防控要求為準。

大廠回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香河縣 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通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基於當前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形勢,經研究,決定在嚴防疫情輸入、做好防控基礎上,加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通告如下:

一、加快企業復工復產

1、企業及重點項目、工程復工復產實行告知承諾制,在執行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不對企業復工設置條件、不再進行審批。

2、企業人員往返居住地和企業之間,由企業所屬鎮(社區)、園區出具通行手續,縣內互認,確保通行無阻。

3、外地返企人員(境外、高風險地區除外)由企業核實登記。核實14天內本人及家屬旅居史並經體溫檢測合格或能提供戶籍所在地(原居住地)有效健康證明的可直接上崗。

4、高風險地區入香返崗人員,返回前本人及村街、小區或所在企事業單位須提前報告屬地鎮(社區)、園區登記,自覺接受檢測觀察等,檢查正常後方可上崗。

二、有序恢復公共服務和商業經營

5、政務服務、電力通訊、銀行保險等服務窗口單位,在執行防控措施基礎上,有序正常運行;公園、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恢復開放。

6、商貿服務業、個體工商戶,商業門店、專業市場、農貿批發市場、城鄉集市在落實防控措施基礎上,可直接復工經營。

7、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在符合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和規範下,可開放堂食服務,店內實際用餐人數應不超座位數的50%。

8、避免大規模人員聚集性娛樂、文藝演出、經營促銷等活動和大規模人員聚餐。

9、網吧、KTV、遊戲廳、棋牌室、影劇院、公共浴室等封閉性人員聚集公共場所、線下培訓機構及旅行社暫緩開放。

三、調整村街(社區)出入管控

10、全縣村街、小區居住人員持“出入證”正常出入,不再登記信息,憑“出入證”在全縣範圍內正常出行;不得限制在本縣有固定住所(含自有住房、租賃住房)身體健康人員出入居住場所。

11、在縣內工作或租住的外來人員(境外、高風險地區除外),經村街、小區信息登記、核實旅居史、測量體溫正常或能提供戶籍所在地(原居住地)有效健康證明人員,辦理“出入證”,與本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

12、對高風險地區入香人員,本人及村街、小區或所在企事業單位須提前主動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在鎮(社區)、園區報告登記,自覺接受檢測觀察等,檢查正常後,與居住地村街、小區人員同政策執行。

13、對所有境外入香人員,必須提前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屬鎮(社區)、園區報告,一律“人盯人、點對點”專車接運,並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檢測。

四、保障交通出行暢通

14、撤銷鎮與鎮、村與村之間道路所設路障,保障交通通暢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流通;對低風險地區間人員和貨物流動,互認相關證明。

15、恢復公交客運車輛正常運行,實行城鄉公交客運實名乘車制度,客運車輛配備乘務員,做好消毒、測溫、開窗通風,人數控制等防護措施。

16、本縣居民赴外地(除北京)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相關證明手續的,由所屬鎮(社區)、園區負責出具。

五、嚴格個人健康防護

17、廣大群眾要加強自我健康防護,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須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聚集活動。

18、個人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後,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就診,不得隨意走動流動、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時向所在村街、小區或所在單位報告。對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香河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