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樓市政策彙總:供給端

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受多地線下售樓處、中介門店關停等影響,房地產市場銷售嚴重受阻,為緩解房企短期資金壓力,防範行業運營風險,各地積極靈活因城施策,截至3月26日,約50個省市在供給端出臺了利好房企運營的扶持政策,主要涉及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合理後延開竣工時間、降低房屋預售條件、為企業減稅降費延緩繳納期限等內容。本文全面梳理了疫情以來地方政府在樓市

供給端出臺的相關扶持細則,供各界參考。

需求端政策彙總請移步本號搜索)


2月8日


✦ 湖州南潯區

允許延期繳納出讓金。對土地已成交,按約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後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可申請延期繳納。

允許辦理開竣工延期。對已交付的宗地,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開竣工的,用地單位可申請延期開工或延期竣工的期限視疫情情況,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2月11日


杭州

▣ 對正在掛牌出讓的地塊,可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和實際需要,暫停網上交易活動,其中涉及亞運會配套項目可繼續組織實施出讓。

▣ 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地塊,可申請延緩土地出讓金繳納。

▣ 已交付尚未開工或竣工的地塊,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企業自身原因的開竣工違約責任。


上海

調整土地價款繳付方式和期限。未能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付土地價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為違約行為,受讓人可申請延期繳付或分期繳付。

順延開竣工和投達產履約時間。

土地出讓合同關於開竣工、投達產的履約時間要求根據疫情自動順延。

降低產業用地成本。產業用地地價實行底線管理原則,工業用地出讓起始價不低於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研發用地出讓起始價不低於上海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


2月12日


無錫

▣ 引導在錫銀行機構保持房地產和建築施工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解企業流動性困難。

▣ 已經領取施工許可證範圍內的樓棟,申請預售時原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預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資即可。

▣ 已經領取施工許可證範圍內的樓棟,主管部門可依企業申請,對正常執行資金監管辦法的企業批准其可跨一個節點申請

提前撥付重點監管資金。

▣ 企業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

▣ 已出讓土地延期復工,不能按期開竣工的,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

▣ 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房地產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開辦網上房交會,幫助房地產開發和中介企業促成交易。

▣ 不能按照原定時間開復工的建設項目,工期順延。


西安

▣ 對於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

▣ 工業、商服、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均採取網上掛牌方式。

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新出讓土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 合同中原確定的開竣工日期可根據疫情結束時間順延

▣ 土地成交後,用地單位繳納50%的土地出讓價款並出具承諾書後,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南昌

調整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自通知發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出讓的宗地,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全部調整為20%。出讓方案已經市政府批覆但尚未出讓的宗地,可在出讓公告中予以調整明確。

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自通知發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出讓的宗地,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為6個月,其他項目用地出讓金繳納期限為12個月,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一個月內須繳納50%。

允許延期繳納出讓金。已簽訂出讓合同的宗地,按約定在2020年1月24日(含)後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可申請延期繳納。

允許延期開竣工,延期時間視疫情情況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浙江省

▣ 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經申請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後簽約、繳納

▣ 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不計入違約期並不收取違約金。


2月13日


天津

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可自動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延期期間不產生滯納金(或違約金)。

項目開竣工期限順延。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開、竣工期限自動順延,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無需另行申請開、竣工延期。


南京

▣ 企業可就土地出讓合同(含補充協議)申請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允許土地出讓價款延期繳納

▣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提前繳款、提前開工、加快項目開發建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開竣工時間

▣ 對於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開工、竣工的,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均不計入違約期。


廣西省

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後,可適當延期繳納。


濟南

允許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暫緩開(竣)工現場核驗。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開(竣)工的,自2020年1月23日(含)至濟南市疫情消除日後10日不計入違約責任。


紹興

▣ 對於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 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約定在一級響應期間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可申請延期繳納


2月14日


廈門

▣ 可適度調整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工程形象進度審批標準

▣ 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適當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

的監管方式。

▣ 加快對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專項資金項目審批,分批次加快企業扶持資金兌付

▣ 支持國有企業對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適當減免兩個月租金,倡導機構化租賃企業適當減免或延期支付兩個月租金。已實施租金優惠的企業,可按照租金減免期間所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給予50%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減免租金總額。


合肥

適當調整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對已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約定在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的,出讓金順延繳納。

適當調整開竣工期限。對於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合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2月15日


福州

調整商品房預售條件。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達到投資總額的25%以上,按規定予以辦理商品房預售審批手續。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繳納50%土地出讓金後,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待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後正式登記。

加快商品房合同網籤備案,促進商品房銷售,支持企業及時回籠資金。

順延項目開竣工期限。受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含房地產項目),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開竣工期限。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房期限相應順延,免除企業違約責任。

調整土地出讓金繳交期限

。對疫情影響的開發建設項目,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內應繳交的土地出讓金,延緩至解除疫情一級響應後10日內繳交。


2月17日


瀋陽

保障土地供應完善管理服務。進一步加大土地供應量;土地出讓金繳款時間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內的,該期款項繳款時間可延期至一級響應期結束後第五個工作日;交地時間根據土地出讓金繳款到位時間順廷;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交地的,疫情一級響應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積極促進商品房入市和銷售。在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將每期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面積不低於2萬平方米調整為可按每棟樓申報(別墅項目除外),但不得將每棟樓拆分。

穩妥實施稅費支持政策。房地產企業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企業申請,報市稅務部門批准可延期繳納,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2月18日


龍巖

順延項目開竣工期限。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順延開竣工期限。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交房期限相應順延。

調整土地出讓金繳交期限。受疫情影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疫情一級響應期間應繳交的土地出讓金,允許延緩至解除疫情一級響應後10日內繳交。

調整商品房預售條件。已取得施工許可證,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進度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項目,調整預售形象進度要求。

調整預售資金監管方式


佛山三水區

調整土地價款繳存方式和時間。未能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付土地價款的,不計收滯納金、違約金和分期支付產生的利息。

順延動竣工履約時間,順延交樓時間

調整預售條件。在工程形象進度達到四分之一時,可申請預售。

加大土地供應。加大土地供應的數量,尤其是中心城區的土地供應。

提供信貸支持,傾斜融資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渠道和額度,加快貸款審批及發放速度,有條件地給予展期。


焦作

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在計算貸款使用次數時,裝修貸款不再計入其中。加快放款速度,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後3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延長公積金貸款受理時限


2月19日


衡陽

降低開發企業土地資金使用成本。可根據規劃分期繳納土地價款,簽訂出讓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50%,餘款在辦理用地不動產登記前繳清,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實施差別化預售資金監管。對2019年度被評為A級信用等級的二級以上資質開發企業,已辦好施工許可證並開工的商品房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監管比例下降50%。


蘇州

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限。在蘇州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公告掛牌出讓的經營性用地,第二期出讓金繳納時間可在原規定繳納時間基礎上順延。

調整交地、開竣工等履約要求。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開竣工的,用地單位可申請延期並簽訂補充協議,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調整超過市場指導價報價規則。住宅(商住)地塊不統一要求設置竣工預售許可調整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不統一要求項目工程結構封頂後申請預售許可;進入一次報價的,不統一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後申請預售許可。

▣ 已成交須工程結構封頂或竣工驗收後預售、銷售的住宅(商住)用地,開發企業預售、銷售的時間節點可適當提前,以按照正常工期測算的預售、銷售時點為基準。


2月20日


莆田

降低預售許可條件。對於註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且企業信用等級A級以上、近期無群體信訪和重複投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商品房項目地上形象進度達到15%即可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 按合同約定應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繳交的土地出讓金,可申請延緩至解除疫情一級響應後10日內繳交。

▣ 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開竣工的,受讓人可申請延期開竣工

,可按疫情一級響應時間天數順延。


貴陽

▣ 建設項目實物工程量達到25%以上,且施工現場員工返崗率達到春節前60%以上的,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給予支持

▣ 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項目可申請提前支取重點監管的預售資金用於保障本項目工程建設,額度不超過重點監管資金餘額的50%。

可緩繳醫療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6個月。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國家規定的5%。


2月21日


河南省

▣ 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 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不超1年。

階段性加大信貸支持。引導在豫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貸款可續貸。


2月22日


青島

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和自由職業者,可以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 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價的50%確定競買保證金,按照成交價的20%繳納定金。

▣ 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的用地、已出讓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用地、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尚未繳清土地出讓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間均可不計入土地出讓金收繳期限。


廣西自治區

全面啟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19年獲得中央補助的2.78萬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要提前做好開(復)工臺賬管理,加快項目建設。納入2020年改造計劃的16.7萬戶城鎮老舊小區項目,各地要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務。

放寬住房公積金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款。


2月25日


欽州

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放寬土地出讓價款繳付期限及預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階段性下調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已實施資金監管的項目可下調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到現標準的10%。

階段性放寬預售許可形象進度要求。申請預售時形象進度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預售部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

順延工期和交付期限,不計違約責任

合理調整商品房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

。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適當放寬市本級各區域及各類型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


滁州

適度放寬預售條件。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商業(3層及以下)、低層住宅的預售條件調整為形象進度正負零;商業(3層以上)的預售條件調整為形象進度1/2主體結構。

合理順延合同工期。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建設工程延誤,應當合理順延工期。因疫情造成不能如期竣工驗收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期限順延


2月26日


南通

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要求。對於2017年1月1日至文件出臺之日間成交土地、且在南通一級響應措施期解除後三個月前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商品房樓棟,開發企業申請銷售規模暫不執行原不少於3萬平方米的面積規定,申請預售、銷售的時間節點可適當提前。

順延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順延項目開復竣工時間

放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 對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月27日


北京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


撫州

降低企業購地資金使用成本。今年內新出讓的房地產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下調為出讓最低價的40%。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開、竣工的,受讓人可申請延期開、竣工,不計入違約期,不收取違約金,延期時間視疫情情況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調整預售重點資金使用節點。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單棟房屋主體工程完工,並制定了後期建設計劃的,可申請使用該樓棟重點監管資金的50%。

降低預售重點資金監管比例。預售重點監管資金比例由6%調整至3%。

放寬商品房預售申報條件。適當降低預售商品房形象進度標準,高層、小高層房屋預售形象進度由原來的1/3調整為1/4,多層房屋預售形象進度由原來達到主體封頂形象進度調整為1/2。

順延企業竣工交付時間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適當增加開發項目的信貸額度,加大放款力度。


石家莊

緩解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壓力。在疫情防控期間至結束後6個月內,將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預售樓棟完成投資不低於25%。同時,預售重點資金監管比例由40%下調至30%。

促進住房交易和消費。支持房地產企業利用線上售樓平臺進行售房。可採取電話預約、一對一接待等方式對外開放。推行購房資格證明、商品房合同備案等業務網上預約辦理。


南京

▣ 對疫情感染、隔離、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具體確認手續在疫情防控結束後補辦。

▣ 因疫情影響收入的無房職工,如支付房租壓力較大,可申請提高2020年2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額度。

▣ 對6月30日前職工購房提取無法辦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順延3個月。


大連

▣ 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


廣州花都區

▣ 通過公開出讓取得土地的單位均可先行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申請規劃服務,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開展設計方案批覆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的模擬審批,對符合要求的單位分別出具模擬審批覆函。競得土地的單位在取得土地證明文件後即可換髮正式批覆文件。


徐州

▣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2020年2月份至6月份的住房公積金。


2月28日


蘇州

▣ 對2020年1月24日前土地已成交併已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的房地產項目,申請預售時原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申請預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資即可

▣ 分期銷售項目每期申請預售面積由不低於3萬平方米的要求,調整為高層、小高層商品房不少於2萬平方米,多層商品房不少於1萬平方米。

▣ 因疫情影響造成已出讓土地的工程建設延期復工,不能按期開竣工的,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期限順延。


長沙

▣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貸款和提取權益不受影響。2020年7月起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需要繼續緩繳的,最長可申請緩繳12個月。


鶴壁

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時,多層(6層以下)建築形象進度完成正負零、小高層(7-11層)建築完成地面1層、高層(12層以上)建築完成地面2層施工即可辦理預售。

提前撥付預售資金。疫情防控期間,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可依據企業申請,提前一個節點撥付預售資金,最後一個節點除外。

順延企業相應工期

。因疫情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工期予以順延。不能如期開竣工、驗收和交付的建設項目,開竣工日期和交付期限順延。

新出讓土地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1年。

已出讓土地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已出讓土地原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出讓金的,受疫情影響可申請順延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包頭

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自2020年3月1日起,對於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範圍內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持銀行“履約保函”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半年內暫取消對主體工程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的要求。

▣ 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式,

提前撥付商品房預售資金

▣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疫情結束後再行補繳。受疫情影響嚴重導致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按不低於5%的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疫情結束後恢復原繳存比例。

調整出讓價款繳納方式。2020年6月30日前新出讓的商住用地可按出讓起始價的5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繳清成交價款的50%,餘款3個月內繳清。

順延開竣工期限


2月29日


鄂爾多斯

允許企業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2020年6月30日前,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支持企業降低繳存比例。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繳存比例不低於國家政策規定的5%。


3月1日


桂林臨桂區

預售形象進度方面。2月24日起,其預售樓棟形象進度達到形象進度的10%時,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

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方面。2月24日起,預售款監管資金留存由原來的15%降至10%,各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可提前釋放50%,新申請預售許可的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依現行標準基礎下浮50%。

房屋延期交付方面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房屋延期交付的,可按“不可抗力”因素處理相關業務和法律事務。

工程建設方面。可緩繳城市配套費及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至2020年6月30日止。


3月2日


蘭州

▣ 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繳存單位可以申請降低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5%。

▣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7月份起恢復足額、正常繳存,並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3月3日


廣州

優化完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允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憑商業銀行現金保函,申請劃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資金。

加大住房租賃市場扶持力度,加快撥付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獎補資金。

▣ 新出讓土地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餘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上海

落實公積金緩繳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可申請緩繳。

繼續執行降低繳存比例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5%以下。


常州

▣ 常州市實施疫情防控以及相應措施期間無法現場交付土地和按期繳納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人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

▣ 新申請預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工程進度達到正負零、完成主體結構1/2、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完成外立面裝飾、完成交付使用備案節點時,預售資金託管受限額度分別為初始託管總額的65%、50%、40%、25%、0%。


3月4日


成都

▣ 對及時復工開工的文旅產業功能區、重點文旅項目和文化旅遊企業優先予以支持。

加大租金補貼力度

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增加信用貸款投放。支持開發“文創通”信用貸款產品,對發展前景好、信用記錄優良的文化旅遊企業開展短期無抵押信用貸款投放,市級文創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承擔70%的風險補償。


東莞

▣ 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180天后,開發企業可以申請對未售出房屋的申報價格進行調整,調高幅度不超過5%,調低幅度不限。


3月5日


江門

實施土地出讓“預申請”政策,鼓勵對地塊感興趣的企業在地塊正式掛牌出讓前提交購買意向。

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2020年出讓的土地,在簽訂合同後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作為首付款,餘款可約定分期繳納,最遲不得超過簽訂合同後一年。

▣ 受疫情影響的開發項目,企業可向屬地政府申請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提高預售款使用效率。12月31日前,商品房預售監管款留存比例由5%調減至3%。

稅收繳納延期、減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可由企業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至疫情結束,因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開工、竣工時間順延

加強金融服務。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無錫

延期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至6月30日,允許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延期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

自主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至6月30日期間,可在5%—12%之間自主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廣州

利用集體、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給予補貼。建設普通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75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建設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80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

▣ 商業、辦公、工業、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經批准改造為租賃住房的,給予補貼。

▣ 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化提升、建築面積合計不少於2000平方米且相對集中的項目及閒置住房經品質化提升作為租賃住房,給予補貼。

▣ 為環衛工人、公交司機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租賃住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的,給予補貼。


3月11日


深圳

▣ 對已批未開盤、已批在售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允許視疫情防控情況現場開盤、開放線下售樓處

推進房屋線上交易系統建設

加快商品房網籤進度。簡化業務流程,採用“即報即籤”方式縮短網籤時間,提高商品房網籤效率。

緩解企業短期資金壓力。申請預售的商品房項目,不再要求提交項目資本金餘額證明。具備房地產開發一級資質的企業,在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建築工程款等項目相關費用按期足額支付前提下,可向監管銀行申請解凍不超過預售資金總額的20%。

順延項目交付時間和開發資質辦理時間。受疫情影響導致房地產開發資質(一級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內辦理核升、延續的,視同原資質繼續有效,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

增加居住用地供應


3月23日


武漢

分批有序開工復工。支持房地產企業實行差別化分批覆工復產,全面加強辦公場所、經營場所、施工現場的防疫管理,有序組織房地產企業開展線上線下營銷活動。

適當調整預售許可形象進度要求。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開發投資額達到25%以上,且高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1/4以上、多層(含六躍七層)及低層建築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即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提高預售監管資金使用效率


長春

▣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新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進度達到標高正負零即可辦理,無地下室的達到地上2層即可辦理。

▣ 對已繳存商品房預售資金且已發依規誠信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有新建或者續建項目,允許申請提取監管賬戶內資金餘額不超過50%的資金用於工程建設。

新銷售的商品房暫停預售資金監管


3月24日


益陽

加大銀行信貸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結合企業實際,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房地產企業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切實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一企一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延緩交納稅金。受疫情嚴重影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由企業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階段性減免和緩繳企業社保費

降低土地資金使用成本。可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價款,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後1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50%,餘款原則上在一年內繳清。

容缺辦理相關手續,緩交報建費。

降低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

優化預售許可辦理流程。信用等級為A級或相應信用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要求的工程形象進度,按照建設項目總投資達到25%以上、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完成棟間地下室的標準掌握。

加強預售價格管理。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的價格進行備案,備案後原則上3個月內不予調整。

優化預售資金監管。降低預售資金專用賬戶留存額度,信用等級為A級或相應信用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留存額度調減為重點監管額度的5%-10%。

建設工期、交房期限順延


注:本文對部分政策的限定時間和條件進行了精簡,供參考。

中指盤點 | 疫情後樓市政策彙總:供給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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