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時間 補損失 趕進度
加強疫情防控
強化“六穩”舉措
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黃石市出臺了支持經濟發展的
“黃金三十三條”
都有哪些呢?
劃重點看
01
貸款貼息支持
積極爭取上級財政對納入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02
設立市級應急保供資金池
設立1億元市級應急保供專項資金池,銀行按5倍比例放大,通過合作銀行給予專項貸款、財政貼息,解決因疫情造成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緊急資金需求。
03
減免緩繳稅費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徵全市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徵收的增值稅。
04
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05
減免個體工商戶稅收
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代開貨物運輸服務增值稅發票時,暫不預徵個人所得稅。
在疫情防控期間,免徵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06
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徵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徵藥品註冊費。
07
減免徵信服務收費
免收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變更登記、異議登記費。
08
停徵檢驗檢測費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汙水處理費、環保檢測費、計量器具檢定費。有效期暫定6個月。
09
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
充分利用中國人民銀行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額度5000億元政策。
10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
支持相關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中國人民銀行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政策(再貸款期限1年),向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11
延期還本付息
對於1月25日至6月30日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6月30日,免收罰息。
12
降低融資成本
鼓勵各級金融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13
降低擔保費率
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對服務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業免收擔保費、再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再擔保費減半。
14
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積極爭取擴大我市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規模。
15
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項目資金
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新增的公共衛生領域、市政基礎設施、老舊小區改造、物資儲備建設等四個專項。
16
積極爭取實施重大交通項目
爭取武陽高速等重點項目納入國家高速公路網或國家對湖北防疫支持項目。
17
解決建築企業實際困難
優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的工程項目,可暫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18
推進商品房去庫存
制定出臺“新黃石人”購房補貼政策。
19
擴大投資項目“先建後驗”審批試點
將“先建後驗”審批試點範圍擴大至全市除房地產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外的所有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投資項目,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0
促進消費擴容升級
研究出臺促進消費和服務業回暖專項政策。
21
幫助外貿企業紓困
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企業支持力度,幫助企業應對訂單取消、出運拒收等風險。
22
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
2020年2月至6月,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23
減徵醫療保險費
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可為2個月至5個月。
24
緩繳住房公積金
自3月1日起,中小微企業可連續6個月按3%的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
25
返還失業保險費
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對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
26
創業擔保貸款展期還款
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27
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扶持
疫情結束後一年內,勞動者可依據線上培訓學時、學分等培訓成果,在線下培訓場所優先參加職業技能實訓。
28
加強返崗服務保障
對黃石籍務工人員及外來務工人員,在疫情防控及復工復產期間,與黃石本地企業依法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進行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並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給予1000元/人的留黃就業補貼。
29
降低電價、氣價、水價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工業(含物業服務企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按照1月1日銷售價格下調10%。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業外,階段性降低工業用電價格5%。
30
減免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或場地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
31
降低物流成本
疫情防控期間到疫情結束,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
32
加強項目建設要素保障
及時協調解決涉及跨省、跨市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保障重大建設項目原材料物流運輸暢通。
33
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發改、經信、財政、人社、稅務、商務、國資、住建、金融、交運、城發、供電、政務督查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策落實工作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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