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系列汽车消费政策,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

3月30日,浙江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将通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等方式,增强全省汽车消费市场活力。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几项政策就是鼓励让全省各地研究汽车下乡的补助政策;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老旧车辆淘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加强老旧汽车强制报废管理;完善报废车辆回收处理体系等等。

浙江推出系列汽车消费政策,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

政策详细内容例如有:

政策将鼓励杭州市继续增加小客车车牌投放指标,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万个指标的情况下,2020年继续保持等量投放指标,并通过阶梯摇号方式进行配置。研究逐步放宽小客车限购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自愿提前淘汰报废的公共领域老旧车辆和二手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

到2020年和2022年底前,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分别达25%以上和50%以上;到2022年底前,道路客运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的淘汰率达20%以上。

浙江推出系列汽车消费政策,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

鼓励各地研究“汽车下乡”补助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引导农村居民将报废三轮汽车补助用于购买汽车,有条件的地区对购买4.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

目前,除杭州市今年一次性增加的2万个小客车指标外,宁波市也发布了激励政策扶持本地乘用车企业,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另外,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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