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銷售活動中,企業為了達到促銷的目的,可以採用多種促銷方式,對此企業有自主選擇權。在不同促銷方式下,企業獲取的銷售額會有所不同,與之相關的稅負也有差異,這就對企業促銷方式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納稅人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利用稅法提供的節稅空間,選用適當的方式進行納稅籌劃,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下面我就為大家進行一個梳理:
折扣銷售(商業折舊)
稅務處理:可以從銷售額中扣減
說明:1.由於購貨方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且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註明的,可按衝減折扣額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2.實物折扣:按視同銷售中“無償贈送”處理,實物款額不能從原銷售額中減除
籌劃思路:儘量使得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徵增值稅。
銷售折舊(現金折扣)
稅務處理: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說明:發生在銷貨之後,為儘早收回貨款而給予購貨方的折扣優待,屬於一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費用
籌劃思路:由於銷售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所以這種折扣方式無疑加重了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我們可以修改合同規定,變“銷售折扣”為“折扣銷售”,可產生節稅效果。
銷售折讓
稅務處理:折讓額可以從銷售額中減除
說明:也發生在銷貨以後,作為已售產品出現品種、質量問題而給予購買方的補償,是原銷售額的減少
籌劃思路: 由於“銷售折讓可以從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中扣除,以其餘額計繳增值稅”的前提條件是:需由購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所以在雙方簽訂購銷合同時,應註明:允許銷售折讓或退回的條件是“由購貨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以舊換新
稅務處理: 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計稅
說明:在銷售過程中,折價收回同類舊貨物,並以折價款衝減貨物價款的一種銷售方式。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按實際收入計稅。
籌劃思路:由於稅法規定,無論納稅人在財務上怎樣處理,舊貨物的支出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即必須按全額計徵增值稅銷項稅額,所以無法通過按部分款項計徵增值稅銷項稅額來降低稅負;但若能讓換回的舊貨有進項稅額可抵扣則可實現降低稅負的目的。
以物易物
稅務處理:雙方均作購銷處理
說明: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並確認進項稅額
籌劃思路:若易入貨物均為存貨時,就應儘量使易入額與易出額相等,並且互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增值稅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相等,企業便不會新增應納增值稅額。
還本銷售
稅務處理: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說明:銷售貨物後,銷貨方到一定期限一次或分次退換給購貨方全部或部分價款,實際上是一種籌資行為
籌劃思路: 由於還本銷售的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在這種情況下,還本銷售的銷售額是比較高的,所以,其稅負也比較高。我們可以考慮變換一下形式,即將還本銷售分解為兩個業務,一是以正常價格銷售貨物,二是由銷貨方向購貨方借款。這樣可以少交增值稅。
重要提示:以上方式僅供參考,請勿簡單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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