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一次只能充5元,慶陽萬輝國際小區物業以限制售電催繳物業費,住建局:違規

近日,慶陽市萬輝國際廣場小區的多名業主向華商報反映,由於和物業公司在物業費收繳方面產生分歧,物業公司限制業主繳納電費的數額,一次只能交5元,家裡天天停電,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業主付先生介紹,自己2017年7月交房,當時如果不簽署物業協議就無法交房,由於著急裝修,就和物業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也繳納了物業費。

电费一次只能充5元,庆阳万辉国际小区物业以限制售电催缴物业费,住建局:违规

2018年7月,物業公司要求繳納新一年度的物業費時,付先生和部分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付先生稱:“我們發現繳納的物業費挺貴的,但是服務卻跟不上,除了幾個看大門的,打掃衛生的,其他什麼服務都沒有。”

2019年,根據慶陽市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小區物業將物業費降為1.5元/平米,卻要求在公攤面積上追加0.2元的公攤水電費,這一點再次引起業主不滿,付先生介紹:“物業拒絕公開這筆錢的使用明細,我們業主就不想交這個錢。”

由於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從2019年7月開始限制該部分物業買點費的數額,每次只能交5元,付先生介紹,家中每次交電費只半天就沒了,生活十分不便。

同住家住萬輝國際廣場小區的楊先生也向華商報介紹,自家遭到物業限制充電費,每次只能繳納5元,家中經常停電。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華商報致電甘肅樂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小區不交物業費的人很少,有業主從2018年7月開始不交物業費,而且還告訴其他業主不繳費,我們不得不採取這種措施。”

關於付先生提到的物業拒絕公佈公攤水電費用使用情況,工作人員稱:“這個費用問題我們也是準備公佈的,但現在如果公佈,可能會導致業主聚集在一起,不利於疫情防控,等疫情過去了,我們會公佈。”

物業為催繳物業費限制業主繳納電費的行為是否合規?華商報致電慶陽市西峰區住建局,住建局工作人員介紹稱,目前住建局已經收到多起“物業限繳水電費”的投訴,“物業這種行為是違規的,如果業主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我們投訴,我們可以進行調查處理”。

針對此事,華商報聯繫了陝西健旭日律師事務所王鵬新律師,王律師認為,業主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業主承擔物業費以及延期支付利息、但物業服務無權停電停水或限制業主購電購水,因為用電用水合同系業主與水、電供應方形成合同關係,物業管理公司無權限制。

此外,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公司,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係。只有在業主逾期不交付水電費的情況下,供水供電公司才有權對業主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物業公司擅自停水停電,是違法行為。

(Z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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