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 Denmark 教育制度体系

丹麦 Denmark 教育制度体系

国旗:相传在一次战争中,上天施给丹军一面有白色十字的红旗,使其从困境中转败为胜。此后,白色十字的红旗就成为丹麦王国的国旗。国旗的十字图案,以表示冰岛历史上与丹麦的特殊关系。

国徽:丹麦国徽的历史同样可以追溯到12世纪。它的中心图案是一 枚金黄色盾徽,盾面上绘有三头口吐红舌、头戴王冠的蓝色雄狮和 九颗血色鸡心,它们象征丹麦古老的文德国的统治者的皇位。文德 国是波拉勃斯拉夫人在易北河口与奥德河口之间的波罗的海沿岸 建立的早期封建国家。盾徽顶部华丽威严的王冠象征丹麦王国的国王。

国歌《有一处好地方》《基里斯当挺立桅杆旁》

歌词:有一处好地方,可爱的掬林密密,丛生在波罗的海岸的近旁,它高下起伏气势壮,它就是古国丹麦,弗累亚人还居住在这国土上。

国 名: 丹麦王国 Kingdom of Denmark

国名释义: 丹为“沙滩、森林”之意,麦是“土地、国家”之意

别 称: ----

首 都: 哥本哈根 Copenhagen

国 花: 冬青

国 树: ----

国 鸟: 云雀

面 积: 4.3万平方公里

人 口: 523万人

语 言: 丹麦语

民 族: 日耳曼族

宗 教: 基督教

货 币: 丹麦克朗

国庆节: 4月16日

时 差: 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

与我国建交时间: 1950年5月22日

气 候: 温带海洋性气候

名 胜: 美人鱼铜像、哥本哈根的市政厅、趣伏里公园、克伦堡宫、海盗城遗迹、安徒生的故乡欧登塞等。

行政区划: 全国分14个郡、275个县和格陵兰、法罗群岛两个自治领(其国防、外交、司法和货币由丹麦负责)。14个郡分别是:哥本哈根郡(Koebenhavn)、菲特烈堡郡(Frederiksborg)、罗斯基勒郡(Roskilde)、西希兰郡(Vestsjaelland)、斯多斯特姆郡(Storstroem)、博恩霍尔姆郡(Bornholm)、菲茵郡(Fyn)、南日德兰郡(Soenderjylland)、里伯郡(Ribe)、维厄勒郡(Vejle)、灵克宾郡(Ringkoebing)、奥胡斯郡(Aarhus)、维堡郡(Viborg)、北日德兰郡(Nordjylland )。

简 史: 公元985年形成统一王国。公元8~12世纪为强盛的海盗时期,曾征服现英国、挪威、法国莱茵河畔等地区。14世纪走向强盛,并于1397年成立以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一世为盟主的卡尔马联盟,疆土包括现丹麦、挪威、瑞典、冰岛、格陵兰、法罗群岛以及芬兰的一部分。15世纪末开始衰落。1523年瑞典脱离联盟独立。1848年同瑞战败后将挪割予瑞。1849年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两次世界大战中均宣布中立。1940年4月至1945年5月被纳粹德国占领。1944年冰岛脱离丹独立。1949年加入北约,1973年加入欧共体。至今仍拥有对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主权。

工 业: 石油开采、造船、纺织、化学、电子仪器和食品等。

农 业: 畜牧业、谷物、甜菜、马铃薯等。

矿 产: 石油、天然气、褐煤等。

民 俗: 丹麦人喜欢用花做礼物,以表示感谢。逢婚、丧送白花,其他时候忌送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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