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法院:院長開庭快審快結盤州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

3月27日,盤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妨害公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張登旭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該案適用速裁程序,由盤州市人民法院院長羅靜獨任審判,盤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肖力出庭支持公訴,是盤州市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張登旭之子張某從工作的東里煤礦返回石橋鎮東衝村,經過丹霞鎮人民政府設置在迤勒的防控疫情卡點,拒不配合卡點工作人員檢查登記,並辱罵卡點工作人員吳某。後張某轉至馬場丫口卡點繼續辱罵吳某,吳某隨後到達馬場丫口,張某電話告知被告人張登旭,醉酒的張登旭到現場也辱罵吳某,民警接吳某報警前來了解情況,張登旭不顧勸說繼續辱罵吳某,並打了吳某一耳光,隨後張登旭被民警控制。

庭審中,被告人張登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真誠悔過,深刻認識到自己醉酒後抗拒防疫工作、辱罵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嚴重危害。結合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本案當庭進行了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從判決。

在盤州市人民法院向社會發出《通告》,全面恢復審判執行各項工作之際,仍嚴守疫情防控底線,積極做好全面保障,確保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本案開庭審理前,即組織被告人進行了核酸檢測,對審判庭進行全面消殺,對進入審判庭的所有人員例行體溫測量、掃描健康碼及安全檢查,實現無死角防控。當前,盤州市仍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盤州市人民法院將積極發揮速裁程序功能作用,加快案件審判節奏,提升審判效率,快審快結各種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寓教於審,切實為盤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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