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 健民集團及其董祕等被監管關注

中證網訊(記者周松林)上交所30日披露監管措施決定,對健民集團(600976)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胡振波、財務總監程朝陽予以監管關注。

經查明,2020年1月8日,健民集團披露《關於運用閒置募集資金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的補充公告》稱,董事會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理財的授權期限於2019年8月1日到期。決議到期時,公司募集資金本息總計9821.42萬元,其中8900萬元用於理財,理財產品尚未到期。直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才全部收回到期的理財資金。2019年9月27日,公司在未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披露義務的情況下,分別使用8900萬元、1012萬元購買兩筆銀行理財產品,並於2019年12月26日、31日收回到期本息。

上交所表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在董事會會議後2個交易日內公告。但公司在前次董事會授權到期後,未就上述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事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0年1月7日才補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並披露,同時明確授權期限自前次董事會授權期限屆滿之日起順延2年,到2021年8月1日止。綜上,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範,信息披露不及時,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胡振波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財務總監程朝陽作為公司財務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考慮到公司已及時整改,未造成募集資金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理。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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