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信用卡“惡意透支”,你瞭解嗎?

大家好,我是小衚衕學。

上期我們講到了信用卡惡意透支,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期限透支,經銀行倆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月仍不歸還,認定為惡意透支,司法機關將採取相關措施。那麼其中的非法佔有,有效催收指的是什麼呢?

逾期≠信用卡“惡意透支”,你瞭解嗎?

第一,在司法解釋中,對“惡意透支”增加了兩個限制條件:一是髮卡銀行的兩次催收;二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所欠款項。

這裡就排除了因為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書、而沒有按時歸還的行為。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而導致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於“惡意透支”,對於是否屬於有效催收,應根據髮卡銀行提供的電話錄音、信息送達記錄、信函送達回執、電子郵件送達記錄、持卡人或其家屬簽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證據材料作出判斷。

第二,因為“惡意透支”信用卡是故意犯罪,因此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是該行為犯罪非常重要的構成條件。

其中,“非法佔有”是區分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主要界限,司法解釋中對“非法佔有為目的”也列舉了幾種情形,比如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使用虛假資信申領信用卡後透支,肆意揮霍透支,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以逃避銀行催收等,都屬於非法佔有為目的。

第三,司法解釋明確了“惡意透支”的數額。

其中“惡意透支”的數額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複利等一些銀行收取的費用。

逾期≠信用卡“惡意透支”,你瞭解嗎?

最後,因為今年疫情的原因,導致許多人逾期,逾期帶來的風險是各大銀行整頓信用卡,加強了信用卡風控,導致很多人被降額,降額後對依賴倒卡還款的人來說無疑進入了死循環。

逾期≠信用卡“惡意透支”,你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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