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和授權有效期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422 證券簡稱:昆藥集團 公告編號:2020-039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於2019年5月22日召開九屆十一次董事會,並於2019年6月14日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具體事宜的議案》等與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相關的議案。前述議案關於本次發行方案決議的有效期、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除第5項授權事宜外)的有效期均為上述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等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即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詳見公司公告2019-049《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九屆十一次董事會決議的公告》, 2019-064《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鑑於公司本次發行方案的股東大會決議及授權決議有效期即將屆滿,為保證本次發行工作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確保公司本次發行有關事宜的順利進行,公司於2020年3月29日召開九屆二十五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預案》及《關於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具體事宜有效期的預案》,公司擬將本次發行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授權有效期均自前次決議有效期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有效期均延長至2021年6月12日。

除上述延長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股東大會決議和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授權的有效期外,本次發行的其他事項保持不變。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1)公司本次審議延長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授權有效期等事項的董事會會議召集與召開程序、表決程序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2)公司延長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授權有效期的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利於確保本次發行有關事宜的順利進行,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鑑於此,我們同意公司延長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授權有效期,並同意將《關於延長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預案》、《關於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具體事宜有效期的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特此公告。

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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