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其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吗?

九叔123


土地使用权不属个人财产,父母亡故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农村户口子女转包,而不是继承,五保户死亡兄弟姊妹无权继承土地使用权,你所问的鱼塘土地性质不变,因此使用权不可继承,所有权该收归集体。(看了其他回答,我发现想当然的还不少)


谶皞


本村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其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吗?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如果该人成为了五保户,则其妹就不能继承他的鱼塘;如果其妹能够继承,则该人还根本就没资格成为五保户。

但在农村现实生活里,由于利益的驱使,也有个别人将自己的义务放在一边,一门心思的只想追求利益,导致类似问题由简单变得复杂。我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且听我如下的分析,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首先,得先弄清楚什么是“五保户”?享受五保户政策优待的都是些什么人?

在农村我们一直都在听人说“五保户”,但是五保户真正的含义你真的知道吗?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对“五保户”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它主要包括下列农村人:

农村中无劳动能力的人、无生活来源的人、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村集体或国家对上述人员进行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保教),这就是我们俗称的“五保”,享受五保的农村人就被称为是“五保户”。

所以从上面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题主问答中的“五保户”是真正符合条件的五保户,那么就说明他的妹妹没有或没能力管护他;如果她妹妹有能力管护他,那他根本就不具备享受五保的条件。

其次,要弄明白五保户的遗产究竟应该谁来继承?

根据上面对五保户的定义,我认为既然该人已成为了五保户,那就说明他的一切生活都是依靠村集体或国家在负责,与他的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五保户的一切遗产自然也就是由村集体或国家来继承,与其他任何人都无关。

而在实际生活中,不排除有极少的人员,在该尽义务时百般推脱、不管不问,而在涉及到利益分配的时候,却又争先恐后、耍赖耍横,对于这种“只要利益不顾义务、只愿享受不愿付出”的人员,我觉得应该遭受谴责和唾弃。

最后,就本问题中五保户的鱼塘继承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

上面已经分析了很多关于五保户的相关事宜了,具体到本问答中五保户的遗产继承问题,事情就很清楚了。他既然是五保户,那他的妹妹平时肯定就没有照管他,否则他就不会成为五保户。

他既然成为了五保户,那他平时的吃穿住行等,一定都是村委会或者是国家在负责,他妹妹肯定没有出一分一厘,所以我认为这个五保户死后,他的鱼塘自然就是由村集体或国家来继承,与她妹妹毫无关系。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说说你的观点吧!


洒脱农人


所谓的“五保”政策,是建国初期就已经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很好地解决了孤寡老人的吃、穿、医、住和葬的问题。

那么,孤寡老人的吃、穿、医、住和葬的问题是由谁来解决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五保户的“五保”问题应当由村集体进行解决,倘若村集体没有能力进行解决,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解决。由此可见,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成了五保户晚年的赡养人。既然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成了五保户晚年的赡养人,那么,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则应归村集体或乡镇人民政府所有,其妹妹是无权继承的。

其实,在我们村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一个姓赵的老人无儿无女,是个五保户。在这个老人生前,种了两亩果园。当老人去世以后,其出嫁的妹妹站了出来,非要继承哥哥的果园不可。但村委会认为:赵姓老人从60岁开始,其衣食住行全靠村委会供养,包括老人生病住院,村委会都花费了十数万元。而其妹妹丝毫没有帮助过哥哥,没有尽过任何义务,因此,是没有继承权的。后来,其妹妹不认同村委会的说法,将村委会告到了法院。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支持了村委会的主张,其妹妹以败诉而告终。因此,一定要牢记“权利与义务对等”这个理,倘若妹妹想继承哥哥的遗产,那么,就别让哥哥成为五保户,靠村集体过活。自己在哥哥晚年时竭尽全力进行照顾,让哥哥也能够安享晚年,那么,自己就能够继承哥哥的遗产了。

在一些农村,有些人在自己要“吃亏”的时候,会躲得远远的;当自己要“占便宜”的时候,会“勇敢地”站出来。其实,自己应该仔细想想自己这么做究竟对不对。当自己想清楚了之后,自己就会释然。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当自己没有尽到义务时别在渴望权利,否则,自己就会成了“贪婪”的代名词。


老胡说三农


本村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其出嫁的妹妹是否可继承?对这个问题我就来梳理一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第一,继承是子女,第二,是兄弟姐妹。但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因为他是五保户,五保户是国家花去了大量资金供养的。哪么说你出嫁的妹妹就无权继承,他没有子女你可继承他生前的家产,根本不可能继承他的粮田和池塘。因为池塘和粮田你只有承包权和使用权,根本没有继承权。生前你也没有赡养他也就无权继承他的鱼塘,按照农村来说嫁出的女泼出的水,也许大家都理解!以上我说的不够全面,请大家指正谢谢!


专长古玩


这种情况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继承的同时,五保户的妹妹家里,以后子子孙孙世代都要,给五保户上坟祭拜。民间有句俗话,要谁的东西,都不要绝户人的,因为以后子孙都得承担祭拜的义务。其实百害而无一益。很多村庄是归回集体,集体出钱埋葬老人与及料理后事,至于外嫁女回娘家继承遗产,在农村少之又少,在大城市就会有的。


广府易成子一休


农村五保户,是一个农村的特殊群体。体现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集体优越感。

五保户,不同于低保户,困难户,贫困和特困户,也不同于个人残疾等。这些户都是暂时的或是亨有单种生活补贴和残疾补贴的,而五保户有些是终生的,而大部分是享受政府五保数十年不等的。

五保户有特殊的条件限制。一般为一至三人以内的残疾者;无儿无女又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无儿无女的鳏寡孤独老人或失去父母及亲人的不能劳动和生活的孤独子女;有女已出嫁者,或全家无一劳动者且人人有疾病在身者等。凡符合以上条件者方能有家庭申请,村组上报,政府批准的才能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五保户,无论是一家一人或几人,都可享受政府特殊五保待遇。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埋葬等。若是少年儿童五保者,还须保证受教待遇。

五保:不能没饭吃,不可没穿,盖。不可没房子住。有病医疗政府全管。死后的一切丧葬费用均由集体或民政全包。

五保生活有三种情况:一是居家自理生活;二是居家由村组指派专人侍候生活;三是入住村镇养老院生活等。

凡是五保户,在存续五保关系时,一切均由村组或政府买单,个人家庭不存在土地承包权限和转让权限。他的财产,田产,房产等均由政府或村组自主支配。

五保户凡存在有土地耕种或承包各种田,山,林,果,坑塘者等,都属违背五保意愿的,应不予支持。

在家居住的五保户,可自行小型养殖产业。属自行力能所及的额外家庭收入。

五保户,无论你的个人额外收入及财产,存款,房产,林果地,池塘,畜生等。在死后,一切充公。其近亲属和出闺女儿等均无权支配和占有。

凡在在家居住的五保存续期间。若有女儿女婿与村组达成有代管协议的,生活用度,死后丧葬费用等均由女儿出资者等,其家庭固定财产可归女儿及亲属所有,但凡集体财产,如田,林,塘等,不讲什么理由,均归集体收回而从新分包。


福自福地來wjf


这样如果是私有才产应该可以继承的,但是鱼塘,是承包土地是集体所有,有个承包期,,如果到期还是集体所有,愿意承包还是应该满足主承包人管理这样要人性话一些等等。


用户96032826824


【庆双与三农同行】本村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其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吗?──不能继承,土地不属于私有财产。详情请看下文。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并不复杂。首先要明白的是鱼塘的性质是什么,就可以知道出嫁的妹妹有没有继承权。

作为五保户死后留下的鱼塘,是挖在土地上的,而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任何个人都没有私有土地,因而鱼塘就不是五保户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出嫁的妹妹也就没有继承权。

而作为出嫁的妹妹,对已经死亡的姐姐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比如姐姐的存款、房屋、家里的所有用具等。

但是,五保户是享受政府照顾的,如果姐姐在死亡之前的一切生活都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上级政府委派人料理的,而其妹妹并没有对姐姐进行照料,那么,其姐姐的房屋应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妹妹就没有继承权。


庆双


村里的五保户因病去世,他的鱼塘有谁来继承?,他有个出嫁的妹妹可以继承吗?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就牵涉一个法律问题。

村里五保户生前看看是不是与村里签订了赡养协议和继承协议,如果签订有协议,那么,这口鱼塘权利应该归村集体所有。

如果没有签定这个协议,村集体就不能继承这位五保户的财产。

那么,他的出嫁妹妹有没有继承哥哥这口鱼塘的权利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死者有父母,配偶,和子女的,这都是第一继承人;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应继承人继承,那就是:兄弟姐妹妹,外公外婆,奶奶爷爷来继承他的遗产,作为妹妹就应该继承哥哥的这口鱼塘的权利。

所以说出嫁的妹妹有权利继承哥哥的留下的遗产。





广哥说事


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要看这个五保户是散居五保还是集中供养的,其次是修建鱼塘时妹妹是否与哥哥一起居住。如果是散居五保而且鱼塘是在她妹妹出嫁前修建的,而且他妹妹在他存活期间尽到照顾日常生活义务他妹妹应该继承,因为散居五保户如果有亲人并且一直在照顾着他的日常生活和患病到死后丧葬处理的他的遗产理应由亲属继承。

如果是集中供养的就视为没有亲戚和直系亲属,既使有亲属也是放弃了对他的照顾所以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自入住敬老院之日起他的所有财产包括土地山林鱼塘筹备都应该归属敬老院所有。从此他的一切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和丧葬费都由敬老院负责了。所以五保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自然归属了敬老院,他们一切亲属都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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