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首次​ 检法“云开庭”办理减刑案

鞍山首次​ 检法“云开庭”办理减刑案

3月27日上午,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云开庭”方式审理刁某某等4人减刑案件。这也是鞍山检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线上”审理减刑案件。

据悉,罪犯、监狱干警及证人在监狱内部法庭参加庭审,检察院人员在检察院参与案件开庭并监督庭审,依法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在市中法、市检察院、南台监狱及三方技术人员全力配合下,庭审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检察院办案人宫红军、韩高峰和原飞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分别针对4名罪犯的财产缴纳、服刑表现等情况进行了讯问,并根据所了解的罪犯上述情形给予法院对罪犯的减刑建议。

鞍山首次​ 检法“云开庭”办理减刑案

庭审中,由鞍山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与一名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核对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听取服刑人员对自己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和改造过程的陈述,调查服刑人员服刑改造表现及财产刑履行情况,听取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建议。检察机关在庭审中进行了全程的法律监督并讯问服刑人员,发表监督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视频画面和声音清晰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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