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金田镇的曾庆波,琼山法院催你缴交案件受理费224元,负担执行费50元


桂平市金田镇的曾庆波,琼山法院催你缴交案件受理费224元,负担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曾庆波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52523********1975

住址:广西桂平市金田镇大贤村木吼屯5-1号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曾庆波承揽合同纠纷应缴案件受理费一案,经琼山法院作出(2019)琼0107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0)琼0107执46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缴交案件受理费224元;负担执行费50元。

联系举报电话:李法官 0898-6587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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