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德”的審美境界

老子在《道德經》中標舉的有別於儒家“仁義”道德的“玄德”倫理價值觀,不僅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重要價值,而且對古代文人和文學傳統有著重要影響,這一問題需要從哲學到文學作交叉貫通性的深入探究。

“玄德”在《道德經》中出現三次。第十章曰:“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這裡直接闡明瞭“自然之道”所具有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這三種最主要品德。第五十一章曰:“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這裡除了重複前三種德性外,重點指出了道之德的核心要義是“莫之命而常自然”。第六十五章曰:“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前一個“玄德”是指修養自然之道的聖人品德;後一個“玄德”是描述道之德的特性與功用。可見,老子講的“玄德”是從不同側面來闡明自然之道的功用與德性,它既包含自然物的功用,也包含人的德性,可以統稱為“自然之德”。

“玄德”的功能在於它是溝通“天道”與“人道”的倫理價值橋樑,這既是老子標舉“玄德”的目的,也是“玄德”獨特的文化價值。老子講《道德經》的根本目的不在“道”而在“德”上。對修道之人來說,“道”只是走向“德”的客觀存在依據,認識掌握自然之道的目的是為了修養自然之德。老子之所以費盡心思樹立“玄德”的倫理觀和價值觀,就是在“天道”與“人道”之間架設一道倫理和價值的橋樑,希望用“天之道”來規訓“人之道”,用理性認識自然之道的本性,以一顆“道心”“玄覽”萬事萬物,踐行“玄德”之德行,讓人性迴歸到自然的“天性”和人的“天性”上來。

老子標舉的“玄德”,作為溝通天人、協和天道與人道、實現天人合一的倫理價值觀,不僅是一個哲學、倫理學、價值論、實踐論的學說,也是一個影響整個中國古代文化,尤其是文人和文學的文藝理論學說。其核心影響在於,“玄德”以其對中國古代文人道德觀的影響,直接影響了中國古代文學審美境界的生成。早在《尚書》中,“德”就既有天地乾坤之德,也有人生社會之德。然而自老子標舉“玄德”和孔子高揚“仁義”之後,逐步形成了儒、道兩種具有對立性的倫理道德學說。道家學人普遍使用“玄德”“天德”等概念來標舉自己所遵從的自然之德,而儒家學人則普遍使用“明德”“道德”等概念來宣示他們所遵從的仁義道德。就古代文人的個體人生修養而言,這兩種“德”是可以互補的,並非決然對立和不容。他們既以“明德”精神修養儒家的仁義道德,又以“玄德”觀念修煉道家的自然之德,從而形成了“儒道互補”的雙重道德人格,進而形成“入世”和“出世”兼容的人生觀。這種兼容互補的人生觀賦予眾多優秀文人以獨立人格。他們普遍“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朱光潛),真正具有天地般的正氣和日月般的光華。這樣的道德人格境界表現在他們的文學作品中,就是既有訴諸“明德”的家國情懷和道德境界,又有訴諸“玄德”的宇宙情懷和天地境界。

馮友蘭先生將人生境界由低到高區分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高層的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是對自然境界與功利境界的超越,因而成就了人生的審美境界。道德境界相當於儒家的“仁義”境界,“其行為是為義的”;天地境界相當於道家的“道德”境界,“其行為是事天的”。他說:“我們所謂天地境界,用道家的話,應稱為道德境界。《莊子·山木》篇說:‘乘道德而浮游’,‘浮游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於物’,此是‘道德之鄉’。此所謂道德之鄉,正是我們所謂天地境界。”馮先生明確指出,莊子所謂“道德境界”其實就是“天地境界”。儒家的“仁義”道德境界和道家的“玄德”天地境界都具有超功利性,因而都是審美的境界。但相對於自由平等、無私忘我、超塵拔俗、天人合一、迴歸自然、獨立不羈等極富中國傳統文化特色的美學精神來說,以“玄德”品格生成的天地情懷和天地境界,無疑是最高層次的審美境界。

文學史上,屈原、陶淵明、李白、杜甫、蘇軾等一大批優秀文士和他們的作品,正是“玄德”與“明德”兼修的生動體現,他們既以家國情懷、道德人生的書寫著稱,又以天地情懷、天人相和的歌吟長存。蘇軾最為顯著,他一生既堅守儒家的家國情懷和道德境界,又始終呈現出宇宙情懷和天地境界。他二十四歲作《和子由澠池懷舊》,詩中寫道:“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人生與飛鴻一樣,順任自然翱翔而已。他三十四歲作《泗州僧伽塔》,詩云:“至人無心何厚薄,我自懷私欣所便。耕田欲雨刈欲晴,去得順風來者怨。若使人人禱輒遂,告物應須日千變。”天道無私而人慾有私,如果人人都向神靈祈禱上天滿足自我各不相同的私慾,那麼上天是忙不過來的,因而人必須順應自然天道。蘇軾的名句“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一蓑煙雨任平生”“也無風雨也無晴”“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等,都是這種“天人合一”的玄德心靈在文字中的具體呈現。尤其是《赤壁賦》中所言“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須臾,羨長江之無窮”,“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這是一曲把自我融入天地自然、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心靈之歌。

文學是心靈的鏡子。以“玄德”建構起來的道德人格和心靈境界,是中國古代文人的天地情懷所賴以滋生的心靈之源,呈現在文學作品中的天地境界超越了儒家的仁義道德這些社會性審美價值,走向了天人一體化的“無我之境”。作者在以物觀物的觀物之樂中,走向“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審美境界。這正是中國古代文人和文學作品共同呈現出來的極富民族特色的審美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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