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善意

“希望各位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做一名守法经营者,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牢记坚守法律底线,也希望你们接下去继续做好企业,懂得回馈社会。”

3月12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1家企业和4名企业经营者进行了相对不起诉集中宣告,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凤梅向被不起诉单位和个人表达了检察机关的告诫和期望。


不起诉,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善意

疫情期间,检察院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办案理念,让复工复产中的涉案企业感受到了阵阵暖意。

被不起诉单位的法人代表老李,1996年进入家纺行业,在嘉兴市南湖区开办了一家企业,打拼至今。不过这几年,老李的生意也并非一帆风顺,面对经营瓶颈,老李一念之差,想到了虚开增值税发票降低成本。2017年到2018年间,老李找人虚开了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20多万元,涉嫌犯罪。

此后疫情爆发,身背着案子,企业今年2月下旬又才刚复产,取保候审中的老李既懊悔,又担忧。

“你抵扣的这些税款后来补缴了吗?”3月9日,检察官胡凤梅和同事到老李企业实地走访,对案件做调查。

得知老李已主动补缴税款后,胡凤梅详细解释了刑事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告知老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老李表示,愿意接受认罪认罚。

“什么时候复工的?现在生产经营怎么样?疫情对你们有什么影响?”在走访老李的生产车间和仓库过程中,胡凤梅仔细地问起了企业的经营情况。

“2月下旬开始复工,工人基本上是本地人,有十几个员工回了湖南老家,疫情结束后就会回来。影响是有的,比如有旗舰店还没开,但目前网络销售量还可以。”老李一一回答、介绍。

“对你的处理,检察机关会从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和认罪态度等方面认真考虑,你现在专心把企业经营好,和工人们一起度过这次疫情的难关。”胡凤梅对老李说。


不起诉,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善意

3月12日,老李按通知来到检察院听候案件处理结果,当天还有其他4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或虚开发票罪的企业经营者,也一并到场等候。

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个人涉及的金额不大,有自首坦白情节,而且案发后都已退缴税款,又都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老李公司及其他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了集中宣告。


不起诉,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善意

不起诉,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善意

“这次真的是个教训,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宣告现场,老李再度表示,今后绝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守法经营,把办了20多年的企业继续好好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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