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法院:發揮“一鄉一法庭”作用 為農民工“討薪”2萬餘元


固安法院:發揮“一鄉一法庭”作用 為農民工“討薪”2萬餘元

近日,固安法院工業園區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為農民工“討薪”2萬餘元。

固安法院:發揮“一鄉一法庭”作用 為農民工“討薪”2萬餘元

2014年春,李某在固安縣某村王某承包的工程中負責進行運輸作業,口頭約定王某為李某提供車輛與勞動,連工帶車一天工資300元,2014年底李某的工作完成,但勞務費一直未給付。經李某多次催要,王某在2018年2月14日給李某寫了一張欠條,但至今未給付工錢,無奈之下,李某訴至固安法院。

工業園區法庭受理此案後,於洋庭長立即安排幹警王聰聰多次電話聯繫雙方當事人,通過角色互換、換位思考等方式,引導雙方互相體諒、相互理解,經過耐心細緻的調解,使雙方初步達成調解協議。由於疫情期間,本著“不見面”原則,於洋庭長又與王某村的村支書、調解員李曉輝聯繫,說明案情後,發揮調解員熟悉當地民俗民情的優勢,進行耐心、細緻、苦口婆心的調解工作,從糾紛的起因、調解的意義、案件的審理、可以確定的事實、法律適用等方面,深入淺出地進行講解。最終,李某和王某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於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李某勞務費22000元及利息2500元。李某給於洋庭長打來電話激動地說:“沒想到多年的工資沒要到手,如今在疫情期間,還能有機會要回來,真的是太感謝你們了!”

固安法院:發揮“一鄉一法庭”作用 為農民工“討薪”2萬餘元

固安法院充分發揮“一鄉一法庭”職能和功效,紮實推進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積極開展糾紛調處、指導民調、法律諮詢等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有力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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