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結束後,會有“報復性”消費嗎?


最近,大家都在討論:疫情結束後,會不會出現“報復性”消費?大家的討論讓我想起了去年曹德旺的一段話:中國有14億人,具備消費能力的人不足2億,剩餘12億均為沒有消費能力的,僅算是人口罷了!要回答這個問題,請大家往下看。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消費”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具體是指什麼?消費是指利用社會產品來滿足人們各種需要的過程。消費又分為生產消費和個人消費。前者指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的生產資料和生活勞動的使用和消耗。後者是指人們把生產出來的物質資料和精神產品用於滿足個人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是 “生產過程以外執行生活職能”。它是恢復人們勞動力和勞動力再生產必不可少的條件。(來源百度百科)這個定義有點長,還有點囉嗦。簡單說,消費有兩層含義:社會生產產品產生的消費和我們普通老百姓消費。其中普通老百姓的消費又可以分為基礎性消費、品質型消費兩個方面,或者二者混合在一起的消費行為。

今天家裡沒有菜了,到超市買個買點菜,買了2斤肉,順便買袋鹽,是不是消費?當然是!把祖宗三代的錢都用完了,在城市裡買了套房子,又欠了一屁股債;是不是消費?當然也是!今天老子心情好,把上個月買的“眾泰”換成“保時捷邁凱”了,是不是消費?當然是,這也我們經常提到的消費要升級!中國有14億人口,當然具有14億人的消費,這是真真的!只是在14億人口中,有多少人口或者家庭是真的品質型消費?而我們所提倡的“改善消費環境,提倡消費升級”;更多的是側重品質型消費!但是,品質型消費的前提是“你得有可以自由支配的錢!”沒有可以自由支配的錢,談品質消費,是談不起的,是傷人的!有很多人在城市月薪過萬,應該說這個工資不低了;但是你算算除去房貸、車貸、孩子的奶粉錢,必須的生活開支,你還能剩餘多少?在剩餘的這部分裡面,你可以自由支配的又有多少?這樣算算大多數人生活的“還真不如王思聰家裡的那條狗”?

球感冒了,打了個噴嚏;大家足足憋了兩個月,沒有出門。在此期間,也有掙錢的,也有丟工作的,也有破產的,也有反思的!各種各樣的事情都出現了。3月份,部分工廠陸續都開工了,4月份,預計全面開工。我們的生產、生活陸續迴歸正常,肯定會迎來一個消費的高潮!但是,這個消費應該是基礎性消費佔主導;“報復性消費”肯定有,但不會是佔主導。今年消費到底怎麼樣?疫情影響到底有多少?年底的數據就比較客觀了。但是無論如何有一點是必須要清楚的:無論哪一種消費,沒有錢,真是不行的!至於超前消費,有句老話說的好: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最後,套用偉人的一句話“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 誰是我們的朋友?能讓你合法、合理掙錢的,多多掙錢的,都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你需要仔細想想,哪些人、哪些平臺、哪些機構,整天讓你消費,借錢給你消費?或許是他們,但或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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