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航班有乘客發燒被隔離,我們作為前後三排的乘客也被強制隔離,請問能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劉秉福


如果乘客故意隱瞞病情上飛機,除了公安機關會追究其刑事責任,這些被隔離的其他乘客當然可以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乘客,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隔離期間的損失應當由隱瞞病情者承擔。


白開水142119042


請問主題指的合法權益具體是指什麼?首先說合法吧,當然題主很大可能與我等吃瓜群眾一樣是不具備專業法律知識的人,但自己不懂不重要,因為可以去諮詢法律相關人員,到底法律那一條例你賜予你應該享有權益但現在被剝奪。

這題目所使用的字眼都是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才成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是根據法律,合法也是根據法律,權益是按法律相關規定下賦予給你的才能叫權益,以現在來看,標題應該改為如何《爭取自己的個人利益》才是正確說法。我國法律中肯定有對公民在多方面擁有自由的規定,但請先搞清楚,世界上是從不會存在絕對的自由,所以自由一定是在受法律約束的基礎和範圍內。

對於題主所問的問題估計就是同機有病發個案所以自己這前三排後三排的也需要隔離是不合理的繼而非常不滿,只能說題主很無知,採取強制隔離是正確而且合理的安排,因為飛機是絕對密封的空間,空氣肯定是經過中央系統處理,有機會上網查看下“退伍軍人症”的由來和傳播方式然後自己思考一下,對於什麼前三排後三排等廢話有什麼用?別介意我說話直接,因為你的無知極可能對全國人民甚至全世界都增加了風險,對這麼一段日子過著痛苦日子的群眾,對那些為救急扶危的前線人員,就是你因為你自己的無知和自私自利讓疫情雪上加霜的話,責任你絕對負擔不起,別做與全國人民為敵的事情。


過路閒人路過


看你們都在罵題主,可是為什麼我覺得題主說的就有道理呢?

今年2月,我就經歷了類似的情況。

當時我經歷了20多天得春節隔離之後,應工作單位要求,從國內東北某城市飛往西北某城市。(因為城市名字和事件無關,就不說了)

一路上很正常,可是到下飛機的時候,防疫站檢測出坐在我前排的一個湖北籍乘客,體溫高,發燒。

結果防疫人員發燒的乘客先把這個乘客帶下去了飛機。

我們問防疫的人,為啥登機時候檢測正常,下飛機就發燒了,防疫站的人說,可能有些人為了掩蓋發燒,上飛機之前吃了退熱藥。

這次事件最終導致我成為一個此次疫情的密切解除者。讓防疫站拉去集中隔離十四天。(好在隔離免費)

另外,因為不能按時回去上班,單位人事告知,所有不能按時上班人員,本月按照基本工資發放。實際造成我損失了萬把塊錢。

那我就要問了,我沒有違反防疫規定,到底對於那個違反防疫規定,吃了退熱藥登機的乘客,我因為他的錯誤而產生了損失,難道不可以找他賠償嗎?


飛天銀狐1981


樓主是想問,能不能向發燒的那個人起訴?我覺得可以,其實我也想,上週一也就是15號就遇到一個,在成都飛深圳的航班上,落地深圳了,飛機不開門,後來深圳衛生人員上來,才知道前排一個老頭3月5日剛從美國洛杉磯回來,才10天就出來了,而且他上飛機前隱瞞申報,之前好像是從瀋陽飛的,在成都待了幾天就想去深圳,關鍵這老頭不覺得自己有問題還說回來時美國沒有這個病,3月5日我美國的朋友都害怕的不敢出門,他竟大言不慚這麼說,給他自己隱瞞申報找藉口,作為他前後三排的密切接觸者寫了信息單以防萬一。雖然填完單我們也下了飛機,也沒叫我們隔離,但怕萬一影響到公司同事和家裡孩子,一直在酒店自我隔離中,就這種人我非常支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時我也想告他,但考慮到大家都為這次疫情付出了這麼多,而且要找他的詳細信息還要麻煩有關部門就作罷了,所以如果是因為一些人的不作為而造成自己的損失,我支持告,前提是你知道對方的信息,當然最好是疫情過後,大家都太忙了,你要找證據還要讓有關部門給你寫證明,他們太忙了。


descartes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於2013年6月29日修訂。新冠肺炎疫情當前,依法戰“疫”是每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

採取隔離措施期間,被隔離人有如下權利:《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洩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對於拒絕或者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應按如下規定處理:《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我的小愛好


哪裡來回那裡去吧!中國有多少病患十四億人禁足,十幾萬隔離,對你難道應該搞特殊,不管誰,入境下飛機強制隔離14天,別說飛機上還有疑似。


4527-鬧眼字安靜聽歌


隔離是為了你和你家人朋友的安全健康考慮,你可以維權但是你不能違法


旋風與烈火


堅決支持,管制隔離措施是國家地方法規制度,是必須遵守的,這沒法告;如果病毒攜帶者涉嫌故意隱瞞,應該可以向病毒攜帶者提出經濟賠償!


周臻1970


這個時候隔離是對你們好,也是對別人負責。別想維護啥權益了,全國人民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有現在的大好局面,再說隔離也不是做監獄。特殊時期,理解一下,安心隔離,別再給國家添亂了


輕風181028587


  • 這個其實是國家在幫助你!為什麼這麼說,你可能是剛從境外回來的人員不知道國內先前的防疫工作。之前只有發現一例,那麼這個人的所有行蹤都會被調查得清清楚楚,我們看到公交車上呆15秒被傳染的,也看到菜市場5秒感染的,所以你們呆在密封的機艙裡面這麼久是肯定需要被隔離的。
  • 另外你說的權益問題。如果被確診的這位他明知自己已經傳染而故意隱瞞。那麼他肯定是要揹負法律責任的了,但是如果他自己都是不小心被傳染的並且不自知的話,那麼我覺得他也沒錯。
  • 不要一聽到強制隔離就覺得權益受到侵害,真的是為了你好。比起國外的集體免疫,我們國家是真的負責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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