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以“人死賬清”為由賴賬 法官釋法明理使其認錯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欠款人李某以“人死賬清”為由企圖賴賬,法官釋法明理,終於使其認識到錯誤。3月30日,鳳臺縣人民法院毛集人民法庭法官經調解,雙方達成限期償還欠款的調解協議。

2015年,李某承包某工地工程後,宋某向李某供應工程所需鋼材。後經結算,李某共欠宋某貨款45000元。2018年底,宋某因病去世,其妻子王某帶著孩子多次向李某索要欠款,李某支付4000元后,以“人死賬清”拒絕還款。為此,雙方數次發生衝突,影響惡劣。2020年1月,宋某的父親、妻子、子女等6名繼承人將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償還欠款41000元、利息1230元,合計42230元。

承辦法官詳細瞭解案情後,前往李某家中進行調解,被告李某態度強硬,堅持認為“人死賬清”,拒絕還款。法官遂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嚴肅告知他,如債權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可以行使債務追償權的法律規定,並不存在“人死賬清”。聽完法官的普法後,李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自己會盡快籌款,在8月底前將欠款41000元還清。宋某家人也同意了該調解方案,雙方對調解協議進行簽字確認。

劉喜樂 陳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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