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11)剛解封就醉駕?法律制裁等著你!——仙桃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兩起醉駕案

2020/3/31(1011)剛解封就醉駕?法律制裁等著你!——仙桃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兩起醉駕案


​“被告人熊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黃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日前,由仙桃市檢察院適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訴的2起危險駕駛案件,市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對2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


2020/3/31(1011)剛解封就醉駕?法律制裁等著你!——仙桃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兩起醉駕案

庭審現場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經仙桃大道某路段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223.2mg/100mL,系深度醉酒駕駛。


同日晚,犯罪嫌疑人黃某酒後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行經鄭場鎮某村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163.7mg/100mL,系深度醉酒駕駛。


仙桃市檢察院獲悉案件線索後,主動聯繫偵查機關,指派輕罪辦案組檢察官提前介入,充分發揮專業化辦案組優勢,迅速完成相關鑑定和證據固定。2020年3月20日、23日,該院先後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熊某某危險駕駛案、黃某危險駕駛案後,均在1天時間內完成了訊問、認罪認罰具結、審查起訴等工作,依法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0/3/31(1011)剛解封就醉駕?法律制裁等著你!——仙桃市檢察院從快辦理兩起醉駕案


疫情後期,仙桃市高度重視經濟恢復發展和社會穩定,查處了一系列妨害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仙桃市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當前工作大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履職擔當,與有關單位積極協調配合,為維護全市大局平安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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