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快偵快判生產銷售劣質口罩案

疫情防控期間,仙桃啟動快偵快訴快判機制。2月19日,仙桃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冰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另對扣押的36萬隻口罩予以沒收。
1月20日至27日,李某冰組織人員對自己生產及進的劣質口罩,進行分揀、包裝和銷售。2月8日,獲知有人在調查自己,李某冰向仙桃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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