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發展史上的里程碑:秦代的“書同文”

秦代的“書同文”對漢字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漢字的發展共經歷了3個歷史階段。第一階段是圖畫文字階段,商代以前的文字屬於這個階段。第二階段是表音文字階段,以甲骨文的出現為標誌。第三階段是形音文字階段,以秦代的“小篆”為標誌。

公元前221年,秦朝丞相李斯提出了“同文書……周徧天下”的舉措。起因是周代初期的文字,稱為“大篆”,在寫法方面,已經隨著年代而發生了變化,特別是隨著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文學的發展,可能還有地區性的變化。也就是說,同一個字因不同時期,也許因不同區域而寫法不同。

李斯統一文字之舉可以總結為三個方面:一是簡化和改進複雜的、因年代而寫法各異的“大篆”,使之成為稱作“小篆”的文字;二是以秦通行的字形為基礎,把各地區的異體字統一,成為的單一的體系;三是在全國普及這一體系。

從技術上講,秦代的文字改革顯然不僅涉及單純地簡化幾個字的問題,而且還涉及改變其他字的基本結構和廢除另一批字的問題。秦代文字改革的過程中,由單純象形部分組成的字多數變化不大,至今仍在使用。而其他多筆劃組成的字卻在文字的發展中不斷改變,甚至被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多筆劃組成的字代替,這些字激烈變化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原來在字中用於表音的字形部分,到了秦代已不能充分體現當時語言中發生的語音變化。此外,多達25%的先秦的字,包括過時的地名或人名、過時的器皿名稱等等,出於種種原因,被李斯等致力於文字改革者完全廢除,在後世絕跡了。

顯然,我們不能將文字的發展改革單一的歸因於李斯的施政決策,從經濟政治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書寫的新工具和新材料的採用,及隨著政府公務日益繁重,引發對文獻的迅速增長也需要文字發展改革。隨之在漢代進行的進一步的文字簡化可能也是部分基於上述原因促成的。

秦代的文字改革,是漢代逐步發展的進一步簡化字體的必不可少的基礎,結果是“楷體字”從此一直成為通用文字,直到新中國成立以後才被我們現在使用的“簡體字”取代。如果沒有秦代的文字改革,可以想象,幾種地區性的不同文字可能會長期存在下去。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後世中國是很難長期以集中統一的形式存在的。在造成政治統一和文化統一的一切文化力量中,文字的一致性幾乎肯定是最有影響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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