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0)皖1622执恢82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李改梅
住址:蒙城县楚村镇黄园村黄园庄50-3号
身份证号:3421251980****1949
涉案金额:31474.72
执行法院: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蒙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人李改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华经济损失31474.7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8-76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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