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小三+墮胎+被迫分手”,女子訴前男友索賠15萬


因認為前男友隱瞞已婚身份,且在其懷孕後逼迫墮胎,之後又強行分手給其巨大傷害,姜女士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由將前男友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履行承諾,向其支付補償金15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姜女士稱,她與被告李先生原來是同事,因為工作交流較多,期間李先生一直宣稱自己單身,二人在工作中產生好感,於2016年確立戀愛關係。2017年初,李先生向姜女士表明自己已婚,姜女士隨即向李先生提出分手並從公司離職。

數月後,李先生再次聯繫姜女士,稱其已經離婚,想和姜女士繼續戀愛關係,二人恢復戀愛關係,後開始同居。2018年,姜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但李先生以家人反對、性格不和等原因一再要求姜女士做人工流產,最終因為李先生態度堅決,姜女士被迫在醫院做了流產手術。手術後李先生對姜女士漠不關心,並提出分手,同時答應給姜女士補償款20萬元。事後,李先生向姜女士轉賬5萬元,剩餘15萬元遲遲沒有兌現。

原告姜女士認為,李先生隱瞞已婚身份使其曾成為第三者,在姜女士懷孕後又強迫其墮胎並提出分手,給姜女士身心造成巨大傷害。因此,對李先生提起訴訟,要求李先生履行承諾,向其支付補償金15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稱“被小三+墮胎+被迫分手”,女子訴前男友索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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