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對劉某某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3月2日,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對劉某某涉嫌詐騙罪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認為我國正處在防疫期間、群眾對口罩等醫療器材需求較大的時期,產生利用口罩詐騙他人錢財的想法,遂在其位於廣東省博羅縣**鎮**大道**號的租住房內,通過網絡蒐集“海**”口罩生產、包裝的視頻、圖片,下載後在其抖音和“火山視頻”賬號上發佈,並在上述兩個賬號的個人簡介裡預留其微信號,對外宣稱有大量口罩出售。2020年2月5日,被害人陳某某用其微信添加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微信號taozi**購買“海**”口罩,並約定價格為每個5元。被害人陳某某遂於2月5日至7日期間,先後分5筆通過微信轉賬28750元到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的微信賬戶內。收款後,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未發貨。同年2月7日,被害人王某某用其微信添加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微信號購買“海**”口罩,約定價格為每個5元。被害人王某某遂多次微信轉賬共計108315元到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的微信賬戶內。收款後,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明知自己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仍製造虛假快遞單號發給對方欺騙被害人,後乾脆拒絕與被害人聯繫,將贓款用於償還網貸、購買高昂手機及摩托車等進行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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