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文件規定:
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用於進項稅額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 第十五條已用於退稅的,不得用於進項稅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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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22:00:03 晉州普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文件規定:
研發機構採購國產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用於進項稅額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 第十五條已用於退稅的,不得用於進項稅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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