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王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日前,陸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王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2015年至2019年期間,時任大竹園村委會主任的被告人王某某因瑣事對滿某某、張某某、保某某、李某某、保某連、馮某某、滿某英等人拖拉、毆打、用石頭砸車輛,致使保某連左手腕的損傷達輕傷二級。案件正在進一歩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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