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嫁之一: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

閒來無事,翻古代筆記,清人方浚師《蕉軒隨錄》卷六,有《公主再嫁》一節,讀罷,遂有想法:

何不依此節脈絡,做一歷史人物小系列,說一說歷史上那些再嫁的公主?

有此想法,便開始整理文字。

既然要說再嫁公主,那麼,就先說一說公主吧。

“公主”這個詞,說起來,似乎耳熟能詳、似乎無需贅言,但是,為了清楚界定、為了行文方便,還是需要對該詞進行正式介紹和說明。

就讀書過程總結,凡稱“公主”者,一般有三:

一則“公主”;

二則“長公主”;

三則“大長公主”。

那麼,三稱何謂?

且聽我一一道來:

一、公主

“公主”,一般而言,乃是帝王之女的稱號。

不過,關於“公主”一詞的細微之處,也需做到心中有數。

先說“公主”一詞的出處。

《三家注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

“太后獨有孝惠與魯元公主。”

【集解】:如淳曰:“公羊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百官表列侯所食曰國,皇后、公主所食曰邑,諸侯王女曰公主。”蘇林曰:“公,五等尊爵也。春秋聽臣子以稱君父,婦人稱主,有‘主孟啗我’之比,故云公主。”瓚曰:“天子女雖食湯沐之邑,不君其民。”

一說,周天子之女下嫁,天子不自主婚,而使三公主之,故稱“公主”。

戰國時,國君之女亦稱“公主”。

漢代規定,皇帝之女稱“公主”;其封地稱湯沐邑,設置官屬,以掌理諸務。東漢時,諸侯王之女亦得稱“公主”,依位次為“鄉公主”、“亭公主”,其儀服與鄉侯、亭侯等同。另外,漢代派遣宗室之女往外藩和親,亦稱該女為“公主”。

後歷代沿置,多以帝王之女稱“公主”。

至清代,又依嫡庶,分封皇帝之女為“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亦有稱“長公主”者。

二、長公主

公主之尊崇者,為“長公主”。

《後漢書·皇后紀》:

“漢制,皇女皆封縣公主,儀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號長公主,儀服同蕃王。”

西漢時,多封皇帝的長女為“長公主”。

據《漢書》卷九十七上《外戚傳第六十七上》:

“文帝(劉恆)立數月……竇姬為皇后,女為館陶長公主”。

顏師古注:“年最長,故謂長公主。”

或封皇帝的長姊為“長公主”。

《漢書》卷七《昭帝紀第七》:

“武帝(劉徹)崩……太子(即漢昭帝劉弗陵)即皇帝位……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為長公主,共養省中。”

東漢諸帝,多封其長女為“長公主”;只有漢順帝(劉保)、漢桓帝(劉志)之女,全都封為“長公主”。

唐代、明代時,“長公主”均為皇帝姊妹的稱號。

清代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亦有稱“長公主”者。

三、大長公主

漢制,皇帝之姑,稱“大長公主”。

《三家注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呂公女乃呂后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

【正義】:漢制,帝女曰“公主”,儀比諸侯;姊妹曰“長公主”,儀比諸侯王;姑曰“大長公主”,儀比諸侯王。”

後來,“大長公主”成為帝王姑母的封號。

再嫁之一: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

關於公主再嫁,就從漢代說起吧。

東漢光武帝劉秀(公元25年~公元57年在位)的姐姐劉黃,即湖陽長公主,雖有再嫁之意,也有再嫁之名,卻無再嫁之實。

把湖陽長公主放在再嫁公主的第一位,就史料記載之事而言,對她,似乎有些冤枉,但是,就一般對其“再嫁”的印象而言,似乎一時也無法完全扭轉。

公主再嫁,在漢唐的恢宏氣度之下,似乎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無關名節、只涉家事與個人生活,所以,就再嫁而言,對公主的名聲,也不會有所貶損,此其一;

公主再嫁,就本文的立意而言,也就是進行史料的學習和梳理、對公主這一群體的部分生活進行講述,既可以瞭解其人、也可以瞭解其所處的時代、其所生活的社會及其本身的生活狀態,並希望藉此簡單描畫出公主的形象以及公主再嫁的時序脈絡,此其二;

基於以上兩點,才可以大膽地將劉黃放在第一位、放心地來講說其人其事。

劉黃,南郡蔡陽(今湖北棗陽)人,南頓縣令劉欽長女,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大姐。

若從血緣關係追溯,劉黃也算是大漢劉氏宗室之女。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位漢室後裔,經過數代傳承之後,其距離當日那些執掌江山的漢室後裔,關係已十分疏遠了。

劉黃的父親為劉欽。

劉欽是漢高祖劉邦的八世孫、長沙定王劉發的玄孫。

劉發之後,因屬系的疏遠、家族的衰落,大漢宗室的這一支的劉姓子孫,連“王”的封號,都已經沒有了。

長沙定王劉發之子,為舂陵節侯劉買。

舂陵節侯劉買之子,為鬱林太守劉外。

鬱林太守劉外之子,為鉅鹿都尉劉回。

鉅鹿都尉劉回之子,為南頓縣令劉欽。

南頓縣令劉欽,也就是劉黃的父親。

劉欽娶同郡樊重之女樊嫻都,二人生育三子三女:

長子劉縯(追封齊武王)、次劉仲(追封魯哀王)、次劉秀(光武帝);

長女劉黃(封湖陽長公主)、次劉元(追封新野長公主)、次劉伯姬(封寧平長公主)。

據說,劉欽為官清廉,家中並未積蓄財產。

父親劉欽去世之後,劉黃一家,生活便陷入困頓。

作為長女,劉黃既要幫助母親料理家務,又要照顧年幼的弟弟妹妹。

後來,劉黃的叔父劉良,收留了她們一家。

漢平帝(劉衎,公元前1年~公元6年)時,劉良被舉為孝廉,在蕭縣任縣令。

在叔父劉良那裡生活,除了照顧家人,劉黃還需幫嬸嬸周氏做一些家務。

後來,劉黃姐弟便隨母回到宛南的白水村居住。白水村有屬於劉家的房屋土地,還有少量的奴僕。一家人在白河岸邊,以耕種為生,日子倒也能過得去。

再嫁之一: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

到了建武元年(公元25年),劉秀稱帝,建立東漢政權。

建武二年(公元26年),劉秀封長姊劉黃為湖陽長公主。

成為長公主之後,劉黃已非昔日可比。

話說,劉黃府中的家奴,大約是依仗公主的權勢,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隨後,那位家奴便躲在劉黃府邸,隱匿不出。長公主勢重,官吏對於這位殺人的家奴,一時竟無法捉拿。

之後,劉黃外出,那位行兇的家奴陪乘。

得到消息之後,洛陽縣令董宣便在夏門亭等候。

劉黃一到,董宣就攔住車子,他跪在馬前,拿著刀在地上比劃,大聲數說劉黃的不是,並喝斥那位家奴下車。家奴下車之後,董宣隨即命吏役將那位奴僕打死。

董宣的行事讓劉黃極為憤怒,她立刻進入宮中,將事情告訴了自己的皇帝弟弟劉秀。

劉秀聽長姊言罷,也為之大怒。

於是,劉秀下令,召來董宣,準備將他用棍棒打死。

面對如此情景,董宣叩頭,說是:

“懇請陛下,容臣一言,再死不遲。”

劉秀問道:

“你要說什麼?”

董宣說是:

“陛下聖德,使漢室中興。今天,卻要放縱奴僕殺害平民百姓;臣請問:陛下打算用什麼來治理天下?臣不需要陛下降旨箠殺,請允許臣自行了斷。”

說罷,董宣便用力用頭向殿前的柱子撞去,一時間鮮血直流,遮蔽染了整個臉面。

劉秀見狀,只能讓小太監扶著董宣,命他向長公主叩頭道歉。

董宣不肯。

劉秀又命小太監扶持董宣強行向長公主叩頭,董宣用兩隻手撐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此時,劉黃對劉秀說道:

“文叔(光武帝的字)啊,你作平民百姓的時候,曾藏匿逃亡者和犯了死罪的人,那時,官吏懼怕你,不敢上門搜拿。現在你做了天子,尊崇如此,難道你的威權就不能在一個小小的縣令身上用一用嗎?”

聽長姊這般說道,劉秀笑著說是:

“作天子和當平民百姓完全不一樣啊!”

隨即,劉秀降旨,讓剛強不屈的董宣出去,並賞給他三十萬錢。董宣將劉秀的賞錢全部給了身邊的吏役。

再嫁之一: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

後來,劉黃的丈夫去世。

不久之後,劉秀打算為姐姐再找一位丈夫。

於是,劉秀藉著和劉黃一起議論朝廷大臣的機會,暗中觀察姐姐的心思。

當時,劉黃說是:

“宋弘的相貌品德,在朝的各位大臣,沒有人能比得上。”

劉秀道是:

“我來想想辦法。”

隨後,劉秀召見宋弘,並安排劉黃坐在屏風後面。

劉秀對宋弘說是:

“俗話說:地位尊貴了,就會結交新友;家中有錢了,就會另取新婦,試問,這是人的本性麼?”

宋弘道是:

“我倒是聽說:貧賤之時的知己,不可以忘卻;共患難的妻子,不可以拋棄。”

宋弘所言,便是千古流傳的“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劉秀聽罷,回頭對屏風後面的劉黃說事:

“看來,這事是辦不成了。”

這也是成語“糟糠之妻不下堂(即‘糟糠之妻’)”這一典故出處。

之後,此事無果而終。

所以說,湖陽長公主劉黃是想要二次嫁人,卻沒有成功的一位。

據傳,因為再嫁之事未成,湖陽長公主心冷情涼,她便來到其封地西北部的方城境內的“煉真宮”誦經修真。“煉真宮”道觀及宮城,乃是劉秀為湖陽長公主能夠安心“煉真”修道所築。

至此,湖陽長公主的相關事情已經講完。

雖然說,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但是,就宋弘一生的為人行事、德行才能來看,湖陽長公主也稱得上是一位有見識、能識人的女性;湖陽長公主也可稱得上是宋弘的“知己”了。

(本節結束)

再嫁之一: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湖陽長公主再嫁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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