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進行時】疫情期間被告人在武漢無法到京?昌平區檢察院首例“雲庭審”刑事案件順利開庭

疫情期間,昌平區檢察院堅持疫情防控與司法辦案“雙同步”,通過“雲庭審”隔空開庭,司法為民“不掉線”。

【戰“疫”進行時】疫情期間被告人在武漢無法到京?昌平區檢察院首例“雲庭審”刑事案件順利開庭

今年1月,楊文檢察官辦案組向昌平區人民法院起訴了一起被告人戶籍地在武漢的刑事案件,因被告人謝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表示自願認罪,我院對該案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程序,並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與其簽訂了具結書。由於謝某某尚處於哺乳期,在其取保候審後經執行單位批准,一直在原籍湖北省武漢市照顧孩子。受疫情影響,被告人謝某某始終無法來到北京參與該案庭審。為保障案件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我院與昌平區人民法院經過充分溝通,決定利用“雲庭審”對該案進行網絡遠程庭審,這也是昌平區首例利用該方式進行庭審的刑事案件。

【戰“疫”進行時】疫情期間被告人在武漢無法到京?昌平區檢察院首例“雲庭審”刑事案件順利開庭

▲圖為檢察官正在進行“雲庭審”

此前,我院公訴人楊文主動與審理該案的審判長王佳就該案的程序適用、被告人認罪態度和身體狀態等庭審注意事項進行了充分溝通。由於該案屬於異地遠程開庭,庭審的前一日,公訴人又與審判長、被告人三方共同進入“雲法庭”系統進行了設備調試,確保庭審當天網絡鏈接暢通、人員準時到位。

【戰“疫”進行時】疫情期間被告人在武漢無法到京?昌平區檢察院首例“雲庭審”刑事案件順利開庭

▲圖為開庭前檢察官進行設備調試

為保障開庭過程的嚴肅性、規範性和權威性,3月25日早上9點,公訴人楊文提前到達我院宣告室,做好準備工作後進入庭審系統等候開庭。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並提出確定量刑建議,在充分發揮控訴職能的同時,我院還對庭審中認罪認罰從寬程序的適用、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等各個環節進行了訴訟監督,切實保障庭審程序的合法規範。被告人謝某某在武漢的家中參與了庭審,表示自願認罪,並在最後陳述中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昌平區人民法院當庭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採納我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

【戰“疫”進行時】疫情期間被告人在武漢無法到京?昌平區檢察院首例“雲庭審”刑事案件順利開庭

▲圖為檢察官正在進行“雲庭審”

“坐了那麼多年公訴席,還是頭一次嘗試利用‘雲法庭’出庭支持公訴。”庭審結束後,楊文檢察官說,“在當前智能化、科技化時代,司法工作同樣需要與時俱進,這種新型庭審方式不僅在疫情期間為案件的順利辦理提供了強大助力,今後也可以作為刑事案件‘遠程庭審’常態化、有序化、規範化的有益嘗試,從而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庭審指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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