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駕被罰不“過癮”?二次酒駕終自砸飯碗

#春雷一號行動# #蘭州警事#

為保障疫情期間各行業有序復工復產、返程返崗人員道路交通安全,龔家灣交警持續加大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尤其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期間,駕駛員楊某因二次酒駕,且酒駕營運型車輛被吊銷駕駛證,且不年內不得考取。這便意味著以車為生的他自砸了飯碗。

一次酒駕被罰不“過癮”?二次酒駕終自砸飯碗

連日來,龔家灣交警大隊在轄區各重要路口路段開展酒駕專項行動。30日凌晨,在國道212線設崗嚴查酒駕的執勤執法人員發現一輛小型貨運車輛有加塞溜邊的嫌疑,其異樣的行為引起發執勤執法人員的注意,遂對其攔停進行檢查。車窗搖下的瞬間,一股酒氣飄了出來。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為66mg/100ml,楊某對此無任何異議,其行為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一次酒駕被罰不“過癮”?二次酒駕終自砸飯碗

據楊某講,他以車為主要謀生工具。當天晚上,他和幾名工友在西固喝酒,自己喝了約兩三瓶啤酒,因考慮到第二天要去位七里河的某工幹活,所以他僥倖駕車上路。在進一步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早在2016年12月,駕駛人楊某就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查處過,本次被查處已屬第二次酒後駕車。

由於楊某本次駕駛的車輛屬於是營運型車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他將面臨15日以上行政拘留、罰款7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考取的嚴厲處罰。

在此,龔家灣交警大隊溫馨提示:平安出行始於自心,杜絕酒駕從心開始!生活本不易,敬請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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