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坻交警專項治理貨車超載 行動首日查處23輛“龐然大物”

隨著各行業加速復工復產,貨運業務量大幅增加,為保障貨運交通安全,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針對貨車超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3輛超載大貨車在行動首日夜間被依法查處,其中11輛車載貨超百噸。

寶坻交警專項治理貨車超載 行動首日查處23輛“龐然大物”

3月31日是此次行動首日,從傍晚至翌日清晨,寶坻交警累計依法查處違法超載行駛的大貨車23輛,其中11輛車所載貨物重量超過百噸。在這些違法超載貨車中,很多車輛的最大載重量僅為40噸,違法車主或駕駛人為了節省多次運輸的成本,私自改裝了車輛的車廂、圍欄等部位,違法車輛上路行駛時載貨總重竟然達到一百餘噸。如此超負荷載貨上路,不僅會嚴重破壞道路基礎,更易導致車輛在途中發生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上述違法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為遏制超載違法情況,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分析研判相關車輛可能出現的路段,設崗攔檢與警車巡查相結合,交警同時也在深入貨運企業開展法制教育,嚴防貨車超載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

(焦軒 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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