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情法有情 执行解困八旬翁

法制报全媒体记者讯张松苗是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2018年他的委托人于绍海在郑州市中原路中段与被执行人武洪彦的车辆发生碰撞,于绍海现场发生昏迷。由于于绍海病情严重,他的家人一直在医院照,住院60多天,诊断的是颅脑损伤,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疗费花了25万多。肇事车主一分钱都没有垫,期间他们多次与车主电话联系,对方也不露面电话也不接。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就将对方起诉至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武洪彦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共计96900.8元,由于被告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2019年11月20日,原告委托代理律师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王佳青接到案件,通过网上阅卷及书面阅卷,又通过电话联系于绍海代理人张律师,得知于绍海已84岁高龄,伤情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其老伴及小儿子均为精神病患者,无生活来源,大儿子无业也无力为于绍海出钱治病,此案关系到一家老小生存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线索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马上进行网络查控,经网查,第一时间冻结住武洪彦名下2756.23元存款,除此之外,一无所获,通过执行系统查找财付通及支付宝也没有发现资金。经过沟通,被执行人武洪彦承诺,他找家人想办法前期先支付5万元,后续再进行分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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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却不兑现,甚至电话也不接了,直接玩起了消失,王佳青和她的同事们决定再次对被执行人武洪彦展开调查,同时向申请人代理律师出具了调查令。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妻子有一套位于高新区的房子,2019年12月25日将该房予以查封,并将查封信息通知到被执行人武洪彦。在协商过程中,疫情突如其来,王佳青接到申请代理人打来电话,于绍海因前期颅脑损伤突发昏迷,紧急送往医院ICU重症监护室,现已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办案人王佳青随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又微信添加申请人代理人便于随时掌握申请人的病情,经电话三方多次沟通,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3月13日下午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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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一次到位,一直没想到这么快,我们这边很感谢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我们这边合法权益,申请代理人张松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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