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能像中國一樣封城和全面貫徹社交隔離麼?美國例外論

美國能像中國一樣封城和全面貫徹社交隔離麼?美國例外論


兔主席20200330


一、 中國抗疫模式: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舉國體制下的社會隔離

中國COVID-19抗疫,從1月20日中央明確定調到2月末就基本控制住,用了短短一個多月時間。中國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成績,在於全面、廣泛、系統、深入、持久、嚴格地進行非藥物干預暨“社交隔離”(social distancing)措施,最大程度減少面對面人際互動,防止病毒人傳人。

這些措施堪稱人類史上最嚴格。典型的社交隔離措施包括:

· 旅行限制:包括對熱點疫區進行封閉(封城/封省),對所有跨區域人口流動都進行嚴格管控、限制等


· 隔離政策:根據疫區及非疫區、不同的人群採取不同程度、不同模式的隔離政策


· 暫緩各種社會化活動:全社會大範圍停工、停學、停市,關閉公共經營活動場所,暫停一切人群聚集活動等


中國體制、社會結構、技術基礎設施及文化確保了這些措施得以執行:


· 全國一盤棋:中央政府統一部署,各部委、職能部門及地方政府貫徹執行。全國一盤棋的核心是全國各省市統一步調統籌進行,作為一個抗疫整體。地區間的博弈和衝突最小化


· 全社會參與:政府主導制定總體政策,將社會各部門(從企事業單位、學校、到街道/社區)變為網格化管理的抓手,滲透到社會每個毛細血孔,落實疫情跟蹤、人口流動管控、貫徹社交隔離措施等。全社會無盲點


· 及時性及嚴苛性:1月22日武漢累積確診病例444宗,新增69宗,在這個疫情規模下,中央政府當晚決定對武漢封城。考慮到我們當時對COVID-19瞭解有限,因此封城決定之早,力度之大,放在今天的各國來看都是不可思議的。


· 深入持久性:這些措施在非疫區也能嚴格執行,在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後也能夠嚴格執行,截止目前在許多地方仍然一定程度執行,甚至強度仍然高於國外疫區


· 廣泛利用新技術手段:一方面確保監控及隔離政策有效執行。典型的如通過手機獲得個人旅行史信息,一方面也能通過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保證市民生活


· 硬軟手段結合實施執行:1)

黨政體系管理體制內人士(政府、國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機構);2)僱主單位監督管理員工;3)學校監管管理學生和家長;4)社區/居委會監督約束管理居民;5)執法及輔助機構(警察和民間保安)提供支持;6)新技術手段。一是個人無法再隱藏旅行史信息。二是通過線上生活服務平臺減少社交隔離的成本。


社會隔離措施是需要限制個體自由,需要個人和社會做出不小的犧牲。但事實證明,它們是防控COVID-19最有效的措施。

從控制傳染、減少生命死亡角度看,哪個國家能夠最大程度複製這種模式,哪個國家就能夠控制住COVID-19。現在,COVID-19疫情在全球廣泛傳播。我們發現,大多數國家是無法效仿中國模式的,只能結合自己國情,部分採用上述措施,並有效的執行。中國之所以能夠全面執行這些措施,與中國國情、制度、社會結構及文化是分不開的。

但恐怕沒有哪個國家會像美國一樣,發現中國模式在美國是如此的水土不服。

二、美國的情況——從Trump要求隔離三個州的說法說起

和中國一樣,美國防疫抗疫政策措施也充分反映了自己政治體制與文化的特徵。

體制上,主要是聯邦主義(Federalism,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分權)及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立法、行政、司法分離,相互制衡)。這種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限制政府權力,保護個人,遇到戰爭和自然災害還好,但遇到防疫這種公共衛生問題,這樣的制度就很難做出快速反應了。美國的體制極為複雜,非但習慣大一統、中央集權的中國人搞不明白,連美國人自己大多也搞不明白。

文化上,主要是美國人的簡單/樸素的個人主義(rugged individualism),崇尚小政府(libertarianism/minarchism),不希望國家/政府幹預個人事務,把個人權利和自由放在第一位。

對個體美國人來說,當下的美國防疫政策只能用“混亂”來形容。聯邦、各州,各地方都在同時推出自己的政策,且不同地方從措辭、標準、具體措施到執行方式都很不一樣,之間也缺乏統籌協調,一切都使人們非常困惑。總統Trump作為國家代表,本來應該統一全國思想,但伴隨疫情發展卻在不斷改變立場,提出前後矛盾的建議,更進一步增加人們的困惑。

下面從一個案例看美國體制的特有“困境”。

3月29日,Trump發了一個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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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考慮隔離(quarantine)三個熱點疫區——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很快就會做出決定。在幾種方式中選出一個。”

他對記者說:“我們在考慮一些做法。有的人希望將紐約隔離,因為這是熱點疫區。我們不一定這麼做,但今天晚些時候我們有可能宣佈一個短期的隔離政策,針對紐約,很可能還有新澤西,以及康涅狄格的一些地方。”

英文“quarantine”這個詞,狹義指將可能感染、疑似或確診的傳染病感染群體與其他人口強行區隔開來,是最基本的傳染病防控手段。這次疫情裡,也普遍使用廣義含義,即對人群進行大規模的社交隔離。封城(lockdown)、居家隔離(shelter-at-home、stay-at-home)都屬於quarantine。

這三個州位置相連,以紐約州為首,是美國本次疫情的重災區。Trump看來希望效仿中國及其他國家的經驗,對三個州進行旅行限制及社交隔離,籍此減緩COVID-19的傳播速度。這是來自衛生專家及一些地方政客的建議。例如佛羅里達州長DeSantis,非常希望能夠阻止人們從疫區州流入。

Trump的這個言論引發了紐約州長Cuomo的巨大不滿。他在CNN上怒氣衝衝地指責Tr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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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採訪節選開始------------

主持人問:有許多州的人都擔心從紐約來的人。據說羅德島州長要求所有紐約車牌的車在進入州界時都被截停。

Cuomo:我認為這是一個應激措施。我也不希望別的州的人帶著傳染病來到紐約。但我認為這是不合法的。羅德島州,如果他們不停止這個政策,我就會起訴他們。因為他們的做法顯然是違憲的(unconstitutional)。我理解他們想要達到的目標,我也可以在紐約設立邊境,要求所有來的人都要做檢測,證明了沒有病毒才能進來。但我認為到了一定的程度這樣的做法就是荒誕的。羅德島州的做法就是荒誕的,而且這甚至不合法。我認為一切都需要平衡,我理解人們這時都非常驚慌失措,但我們必須專注,我們必須確保政策是積極的,而不是應激的,情緒化的。

主持人:如果你認為是不合法的,你會這麼做?你會起訴羅德島州?起訴聯邦政府?

Cuomo:我過去幾年多次起訴過聯邦政府……我和總統談過了,[隔離]相當於聯邦政府對州開戰(federal declaration of war on states)。不僅僅是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下週就是路易斯安納、新奧爾良,再下週就是底特律和密歇根。我不相信總統希望現在和各州開戰。

……

Cuomo:“Lockdown(封城),那是武漢的做法、中國的做法。我們不在中國,不在武漢。我不認為這是合法的,我認為這是不合法的。跟人說,你不能離開紐約,不能離開新澤西。如果你開始這麼做,那麼就可以對全國都這麼做。今天是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明天是新奧爾良、底特律、德州、佛羅里達、加利福尼亞。這個時候我們還說什麼恢復經濟。我不記得歷史上什麼時候有過這樣的事情。州和州之間的邊境限制需要追溯到美國內戰時期!這會癱瘓經濟,癱瘓市場。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我是州長,必須保證卡車能夠開進來,食物和信件能夠送進來……

我不能把我的人民的健康福祉置於危險境地。

“這也不是Trump應該做的。他很努力地工作,和州長一道工作,和紐約州一道工作。我們有很好的合作關係。這個隔離的說法與他之前做的所有事都完全相反、完全矛盾。

主持人問:“[隔離]如何操作呢?難道Trump會派軍隊進來守住橋樑要道?進駐紐約?”

Cuomo:“這是你在電視上看到的中國武漢的情形。我根本無法想象,我根本不知道在這裡怎麼可能做這樣的事情。”

主持人:“股市會怎麼反應?”

Cuomo:“股市會和自由落體一樣。股市不一定被關閉,但形同關閉。你說人們不能到紐約來,做生意的人不能離開紐約到芝加哥開會。這會帶來混亂(chaos)和恐慌(mayhem)。這會讓經濟崩潰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這和他之前宣傳的完全相反。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我甚至不認為這是合法的。這會帶來徹底的恐慌。我找不到其他詞語來形容。”

……

Cuomo:“阻斷全國所有區域的流動是完全荒誕(totally bizarre),反作用的(counterproductive),反美的(anti-American),反社會的(anti-social).

-----------採訪節選結束-------------------

他把反美這樣的大帽子都給Trump戴上了。康涅狄格州長Ned Lamont也對Trump進行了批評,認為Trump的言論:“製造了一定的困惑”,“困惑可以造成恐慌。”“由於交通網線密集交錯,隔離根本無法執行”,希望白宮明確自己到底想幹什麼。

不久後Trump就“退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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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mp的推特說:

“在白宮冠狀病毒工作小組的建議下,同時參考了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州長的建議,我請CDC(美國國家疾控中心)發佈一條強烈的旅行建議,由州長具體負責,聯邦政府將提供顧問諮詢。隔離是不必要的。”

CDC的建議是,“呼籲”三個州的居民在未來14天內避免進行非必要的旅行。

CDC的這個旅行建議沒有任何真正的執行力,它只能希望各州能出臺一些政策,同時雙手合十,起到民眾遵從CDC的建議,自覺避免出行。

這就是美國的現狀。不要說大規模的禁止跨區域人口流動,就連對一個地方封區都非常難以執行。

筆者大段引用Cuomo話,乃在於他的發言非常能夠代表美國的聯邦主義體制及文化。

最近美國有許許多多的做法,聯邦政府多次宣佈緊急狀態,國會出臺抗疫動議,聯邦政府出臺入境旅行限制措施,多州宣佈緊急狀態,並推出了不同程度的社會隔離政策(但即便在最嚴格的州,也沒有很好的執行)。總統Trump則一會兒建議社交隔離,一會兒建議復工,一會兒談對三個州隔離,一會兒又談全國復工,不斷反覆,前後矛盾,不要說國外,連美國人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到底該預期什麼。

這各種各樣政策背後是美國的聯邦主義和權力分立。

以下先講講美國的聯邦主義。


三、聯邦主義(federalism)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分權

聯邦主義的核心是在州/地方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進行權力劃分。根據美國憲法精神,除了明確劃歸給聯邦政府的權力外,其他權力都落在州政府手中。

基於此,美國公共衛生應對所涉及的公權力也非常分散。

COVID-19抗疫之最核心的工具是隔離。“隔離”泛指一切需要限制人口流動及社會活動的隔離手段。隔離權就是指誰有權對個體採取隔離措施,限制其旅行自由。隔離勢必涉及限制人身自由與日常生活,在西方看來,人身自由不受干擾與限制是個體最根本的權力,是“天賦的”、“不可分割的”、根本的“自然權利”,在權利序列裡處於極高地位(遠遠高於社會經濟教育文化等權利)。隔離權自然被看得非常之重,

這個極重要的權利是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及數千個地方政府衛生部門之間劃分的。

1、州政府/地方政府

根據美國的法律傳統,州才是掌握隔離權的最主要主體。隔離權的法理基礎是州的“治安權”(police power)。“治安權”又來自於英國普通法,在美國殖民社會時即已牢牢確立。其根本原則是:社區可以為了保護公共利益限制個人權利。在各州採納美國憲法後,各州仍然保有這一根本權力,除非行使這權力時與憲法及其修正案發生牴觸。

迄今有半數以上的州將治安權作為保護公共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州政府可以利用廣義的治安權在疫情期間對個人權利進行適當限制,以及徵用民間資產。

我們看到美國各種停工、停學、停止聚會、關閉參觀、建議民眾居家隔離、要求從其他疫區州前來的人士強制隔離、徵用酒店及設施等一系列社交隔離措施都是州政府提出的。

美國多年的法庭判例也一再將州確立為在本地施行隔離權的(唯一)公權力主體。

州政府不僅僅是防疫抗疫的一線戰場,也是最主要的責任人。

實踐中,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也存在一定的分權,例如在27%的州,隔離權完全掌握在州政府手中;18%的州將部分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有55%的州是在州與地方政府之間進行不同程度的權力共享。

聯邦政府沒有在各州進行強制隔離的權力。聯邦政府可以鼓勵、建議州政府這麼做,但不能強迫。


2、聯邦政府

1)聯邦政府在抗疫中的作用——只擁有非常有限的隔離權

聯邦政府也有一定的隔離權。首先,針對公共衛生問題,美國憲法並沒有給予聯邦政府特別的權力及義務。如前所述,這些權力被默認保留在州內。

但聯邦政府有一個職能是管理美利堅合作國的外交/國際事務,以及協調處理州與州之間的“商業關係”。基於這個邏輯,美國的《公共健康服務法》(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界定了聯邦政府在兩個領域針對相關人群的隔離權——外來入境者,以及跨州旅行者。聯邦政府有權確定具體哪種疾病適用隔離權。


這就是美國健康與人力服務部(HHS)及CDC進行旅行限制及隔離的主要法律依據。

聯邦政府在進行邊境管理(例如美國2月2日對到訪中國的外國人限制入境,3月13日限制到過申根區的外國人入境)時及隔離入境人士(例如隔離鑽石公主號上的歸國美國人)都屬於這一範疇。

但在州際關係上,聯邦政府到底能有少權力,能夠對什麼樣的跨州人群流動實施禁行及隔離,在法律上就不清楚了,屬於法學專家集體燒腦的未知領域。歷史上也沒有美國總統在疫情期間這麼操作過。

如果聯邦政府想使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對一整個州的人口集體隔離(封城),問題就更復雜了,不但會被認定是聯邦政府越權,而且極大可能性會被認定為武斷、缺乏足夠的科學及倫理理據甚至帶有歧視性的措施,基本上會被法庭駁回。(這一點在後面權力分離方面再介紹)。

2)聯邦政府在抗疫中的作用——真正的功能

美國抗疫一線在州與地方政府。除了進行跨境旅行管制外,聯邦政府(包含白宮、國會等)在抗疫中的真實功能是統籌協調,提供資源支持(特別是派錢)以及提供符號性的引領作用。

a) 統籌全國的醫療標準建立

聯邦政府的職責主要是研究病原體、研發和審批檢測試劑、研究確立防疫及治療方法並建立全國指導標準,研發疫苗、審批藥物、收集全國性數據(讓各地都知道全國疫情發展情況)、開展國際合作等。這些都是典型的聯邦政府職責。聯邦政府只提供指導工作,並不干預地方事務。

在疫情發展初期(即1月中下旬COVID-19最初傳到美國的時候),聯邦政府的職能非常重要,其中主要聚焦在三個部門,HHS、FDA及CDC。這兩天《紐約時報》出了一個深度報道文章

https://www.nytimes.com/2020/03/28/us/testing-coronavirus-pandemic.html介紹三個部門負責人前期工作的失敗,CDC沒能及時推出檢測試劑(並拒不採用WHO推廣的檢測試劑)、擴大檢測能力、制定過於嚴格的檢測門檻;FDA極度官僚化,審批流程非常冗長,使得私營機構檢測方法在3月下旬才獲審批通過。HHS在前期協調推進各部門工作不力。這三個聯邦政府部門使得美國錯失了防疫初期1個多月的時間。2月下旬已經出現社區傳播,3月中下旬疫情爆發已經不可收拾。

因此,白宮/聯邦政府一開始反應速度非常慢,在及時進行檢測問題上嚴重不利,使得美國錯過了防控的最佳窗口,現在只能進入第二階段——通過大規模的社會隔離減緩COVID-19的傳播,嘗試減少損失。但由於隔離權在美國是高度分散的,極難在美國社會統籌執行,所以當COVID-19出現本地爆發之後,美國政府已經迴天無力。

b) 提供資源,主要是派錢

白宮可以統籌各個聯邦政府部門,對各州提供醫療資源(例如呼吸機、床位、醫療設備、醫療船、國民衛隊等)。

另外前兩天Trump動用了《國防生產法》,要求通用公司生產呼吸機。這個措施有多大執行力度尚不清楚。

但影響最大的還是派錢。國會、美聯儲都是推動機構。

例如3月6日國會推出的83億美元抗疫預算。3月18日國會推出的刺激方案,向美國老百姓派錢(每人2000美元)。3月22日開始,不斷加碼直至2萬億美元的刺激計劃。其他還有美聯儲降息至0%~0.25%、購買1萬億美元企業商業票據、提供無上限的量化寬鬆政策都屬於這類措施。

派錢等物質補償措施本身都不能夠減少傳染病帶來的健康傷害,只能幫助社會更好地應對傳染病帶來的經濟傷害。說的直白一點,失業的可以領錢渡過幾個月的難關。家裡死人的可以領錢買棺材,政府能做的僅限於此。

在發錢力度上美國政府恐怕是全球第一,對應的是在其他問題上(例如推出社會隔離政策)上的根本乏力。

c) 精神領袖及全國防疫抗疫的統籌協調推動者

美國總統畢竟是國家的代表,在美國是有很大的影響力的。但這些影響力往往也是表面的,符號性的。沒有實際的約束力。

譬如說總統出來說說話,刷刷臉,通報一下全國的情況,發表一下丘吉爾式的講話,提振一下老百姓的信心和士氣。然後呼籲全國人民萬眾團結抗疫,做好自己的工作。諸如此類。

總統可以發表講話,動員社會民眾積極配合社交隔離政策。但美國總統能做的也就是說說而已。講話不具備約束力。

由於美國涉及公共衛生的公權力極度分散,每個州都可以有自己的政策,這就需要總統四處遊說,說服所有地方顧全大局,儘可能採取一致的措施與政策。這對總統就提出了極高的要求,要有超強的領導力、口才、遊說能力、跨黨派協調能力,領導魅力。否則不可能讓全美國步調一致。Trump是個製造分化的人,被至少一半的美國人無比憎恨。對COVID-19也不屑一顧。他不可能承擔這個角色。

d) “國家緊急狀態”——不會為聯邦政府提供隔離權,因此不會增加社交隔離

1月末到現在,聯邦政府也宣佈了許多國家“緊急狀態”。許多人認為一宣佈緊急狀態,聯邦政府就獲得了很大的權力,可以向中國政府一樣辦大事了。

這個看法是完全錯誤的,是對美國分權制的不理解。所有“國家緊急狀態”都只能解決聯邦政府層級的問題,即解決白宮及聯邦政府行政部門與國會之間的關係。

它們一不改變美國憲法授予個人的權利,二不改變聯邦政府與州/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

所以,個人自由權利也是要被保護的。隔離權也仍然在州政府。

白宮宣佈了三個緊急狀態。

1月31日,HHS宣佈國家進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基於《公共衛生服務法》)。這個法主要是關於檢測、疫苗研發、治療手段等醫療對策的。宣佈緊急狀態可以“改變”白宮與國會的關係,擴大白宮相當於國會的權利。例如總統可以在很多事務上直接指導HHS,不需要都經過國會批准。

3月13日,宣佈兩項國家緊急狀態,一項基於《國家緊急法(NEA)》。這個允許總統可以直接指揮一些機構採取非常規措施,例如財政部可以調整納稅期限。住房與城市發展部可以暫緩法院拍賣。這些措施在防疫抗疫中都屬於比較間接,很多可以歸為物質補償措施。

3月13日,聯邦政府還宣佈了一個基於《Stafford災難援助與緊急救助法案》的緊急狀態。這個法一般用來應對自然災害、恐怖主義,偶爾也有傳染病。其主要目的是加強聯邦應急管理局(FEMA)的能力與資源。法案的核心是確保聯邦政府能夠獲得足夠資源去協助州政府——尤其是當州政府在災難中崩潰和癱瘓之時。紐約州向聯邦政府求助呼吸機等醫療設備及資源都可以屬於這個範疇,FEMA核心工作是協調州與州之間的工作,但只能配合防疫抗疫的牽頭部門HHS進行工作。

再強調一次,所有的緊急狀態都不會改變人們的憲法權利,不會改變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的關係,它只會在聯邦政府層級擴大白宮針對國會的權力。


四、權力分立——對政府隔離權的限制與約束

前面提到了隔離權(quarantine power)。這項權力主要落在州政府手裡。但無論聯邦政府還是州政府,權力都不是無限的。

美國嚴格奉行權力分立的制度。權力相互約束制衡是整個體制精神的內核。在隔離權問題上,一旦政府的隔離政策被認為損害了公民權利,相關人士就可以把政府告上法庭。政府如果不能在法律和倫理上自證行為合理,則即有可能被法院裁決為不公、違憲。美國人的邏輯是,越是在防疫抗疫這種重大危機時刻,法律衛道士就越要站出來保護公民權利不受政府侵襲。防病毒重要,但防政府同等重要,甚至可能更重要。

政府在推行隔離權時有可能會受到幾類質疑。

1、 隔離措施帶有歧視性

1900年舊金山鬧鼠疫。最初,鼠疫在唐人街的中國苦力中爆發。當時的西方人有強烈的種族主義,對中國極盡歧視,並認為華人都是帶病者(實際上這個疫病是通過老鼠傳播的)。舊金山政府對唐人街地區進行了封閉隔離,在唐人街外圍搭上繩索和鐵絲網,禁止華人離開區域(但白人被允許離開),甚至不允許貨品(包括食物)進出唐人街。隔離困住了區域內兩至三萬華人,給他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巨大影響。區域內本來生活條件就比較差,現在更加物資短缺,價格飛漲。工作收入下降,商人生意受損。在外地工作的人被禁止出城。

這個隔離政策有明顯的歧視性,認為華人是不潔、骯髒的,構成對公共健康的威脅,阻止他們接觸白人,對他們進行事實上的種族隔離。

之後,三藩市官員還對要求華人進行強制接種一種有嚴重副作用的疫苗。大部分華人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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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華人領袖聘請了一家律所,起訴了舊金山衛生局,認為隔離措施侵犯了華人自由旅行及法律面前受同等保護的憲法權利。法官最後裁決舊金山的隔離政策違憲,認為隔離限制不一定以種族為標準,應該適用於所有族群;舊金山衛生局沒有提出足夠的證據說華人更有可能攜帶病毒。

1900年這個案子對美國往後大規模隔離政策有深遠的影響。隔離是嚴重限制人身自由,一旦隔離的人群界定有問題,不夠公允,被認定帶有歧視,就可能吃官司,被法庭推翻。

2、隔離措施武斷、不合理、缺乏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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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伊波拉病毒爆發期,美國護士Kaci Hickox結束工作,從塞拉利昂疫區返回新澤西州。當時新澤西非常緊張,要求從疫區來的人要強制隔離。Kaci Hickox回來後被機場質問幾個小時,進行了檢測,當晚呈陰性,仍被帶到Newark大學醫院的一個帳篷裡要求強制隔離21天,不允許她見家人。

Kaci Hickox最後新澤西州告上聯邦法庭,稱新澤西州強制管制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主觀武斷,不是基於合理的科學理據,剝奪了她的正當程序權利(due process right)。Kaci Hickox和她的律師稱這個案子是在促進新的“人權法案”。

最後,新澤西州選擇與Kaci Hickox和解。這個案子又建立了一個規範,指導著新澤西許多州往後的隔離政策:

- 被隔離者有權與律師溝通

- 可以對隔離進行法律挑戰

- 被隔離者有權利發送與接受通訊

- 有權利接受訪客,只要滿足衛生條件

- 有權參加法律聽證會——雙方有提供證據、理據、詢問交叉證人的機會。可以採用電話或電子手段

目前,大多數州都建立了類似的安排。

如果一個地方政府想要因為公共衛生理由隔離一個人,就需要做好準備上法庭,說明你提出的隔離政策是合理的(reasonable, measured),不是主觀武斷的(not arbitrary),有充分的科學依據(sound scientific base),給被隔離的人提供了充分的正當程序。你需要和一堆醫生和疾病防控專家在法庭上據理力爭,說明對方有什麼樣的感染風險,你的隔離政策為什麼是合理的,為什麼符合公共利益。最後由法庭裁決。

想想就知道這個程序有多麻煩。

可以想見,為了防控COVID-19,如果聯邦政府或州政府對大量人群進行隔離,會吃無數的官司,被各種人狀告。政府將疲於奔命,在各種法庭上試圖證明自己的正確與清白。隔離政策中稍微有點欠考慮,稍微有點激進而不夠謹慎,打擊面稍微有點大,任何問題都可能使你敗訴,推翻隔離政策,搞不好分分鐘要賠償。

所以現在州長和地方官員們表態時都非常小心,完全援引健康官員的說法。

這樣的體系完全偏向於維護個體的權利,但極度不利於保護公共衛生安全。

中國在1月22日晚上就對武漢封城。此時對COVID-19瞭解還很有限,是為了在春節前阻止大規模人口流動的重大決策。這個決策在控制這次疫情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可以想見,這個決策在美國是不可能由任何一個政府主體做出的,在美國人眼中,這樣的舉措是違法的,甚至已經不是合法或違法的問題,已經無法用法律框架和法理常識去理解。

而實際上,即便時間再往後推移,在任何一個時點,大規模的社交隔離在美國都是不可能的。在公共衛生/社區福祉與個人自由之間,美國的體制會選擇個人自由。


五、美國體制不具備貫徹執行社交隔離的能力

美國很多地方都出臺了一些所謂的社交隔離政策。但這些隔離政策即便提出,也很難獲得執行。本文最初介紹中國案例時,提到了中國有許多確保執行的因素:

全國一盤棋、舉國體制,全社會作為一個整體,整齊劃一行動。實施執行的軟硬結合手段:1)黨政體系管理體制內人士(政府、國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機構);2)僱主單位監督管理員工;3)學校監管管理學生和家長;4)社區/居委會監督約束管理居民;5)執法及輔助機構(警察和民間保安)提供支持;6)依託新技術手段使得個人無法隱藏旅行史信息。

另外,中國社會的集體特性使得單位、社區、家庭都會對個體施加巨大的壓力,使得人人都會遵守社交隔離的規則,否則將遭到白眼。

這在美國都是不存在的。

美國的各級政府只能勸導和呼籲。名義上不服從隔離政策可能違法,但很難有效去實施。美國警察雖然很猛,但也會不樂意參與隔離的執法,因為這不符合美國文化。

美國的社交隔離只能依靠個人的自主執行(voluntary compliance)。自主執行的動力是社區責任感,但更多的是恐懼。

美國人缺乏尊老意識和集體價值觀,不會覺得需要特別保護老人。成年人大多不和老人居住,就更不會顧及老人,同時也更有可能為了追求自我、自私,為了自己的自由和生計,打破社交隔離規則。由於年輕人感染COVID-19後患重症的風險非常低,這就造成了巨大的“道德風險”和“外部性”——年輕人不怕傳染,因此不守規則,幫助傳播COVID-19,最後倒黴的是社區中的老人。

美國人信奉的是rugged individualism(簡單的個人主義),更在意的是政府不要干預自己的生活。對於政府強行實施大範圍的社交隔離會十分反感。

在最開始的幾周,哪怕政策嚴一點,激進一點,大部分美國人出於恐懼,也就忍了。這個時候法庭也更有可能同情推行隔離政策的政府及公共衛生專家們。但假以時日,只要疫情稍加控制,就會有越來越多的美國人無法再接受隔離管制。他們對此感到厭倦,他們希望儘快結束這樣的生活,希望重新出來工作和娛樂。他們認為政府過度緊張,在不當地限制自己的自由。

在中國,疫情被控制住後的相當一段時間裡,全國各地還在執行嚴格的防疫政策。到目前為止,北京還在按照最高標準來防疫。這在美國是不可想象的。一旦疫情有放鬆的苗頭,美國人就會傾巢而出。社交隔離政策即便還在,人們的自主執行也不可能繼續維持。這是美國文化的必然結果。

而假設疫情得到初步控制後,美國地方政府為了保存戰果,還希望推行大規模的隔離政策,並想辦法強制執行,真的限制到了人們的人身自由,那他們就會開始吃官司。總會有人認為政府在誇大疫情,醫生和衛生官員在撒謊,政府在干預個人生活,損害個人利益。隔離的標準、範圍、程度、力度都有問題,企業生產經營受到影響,個人的生計受到影響。這時,他們就會把政府告上法庭。

越是在這種時候,法律衛道士們就越要介入,保護個人權利、公民權利、政治權利。越是在這種危機面前,越要保證人們的“憲法權利不會被剝奪”,“人的尊嚴不會被損害”,要對政府和政客問責。要保護個體,保護核心價值觀。法院絕對不會屈服於政府。

美國的制度就是這麼設計的,文化就是如此,所以,由政府推行的大規模且帶有強制性的隔離措施根本不會發生。所以走上法庭的場景根本不會出現。

以上對州政府隔離權的限制,也同樣適用於聯邦政府。

稍微有不慎,Trump就會被一干人告上法庭。


六、結論

美國的傳染病防控體系也是美國文化的一部分,它只能用來應對標準化的、已知的傳染病,但不能用來防範新型、未知的疾病(尤其像COVID-19這種隱蔽性極強的傳染病)

在聯邦政府(白宮、HSS、FDA、CDC)1月下旬至2月中旬期間錯失了一個月最寶貴的防疫窗口後,美國其實就已經沒有機會抑制疫情了,只能任由傳染病在美國境內肆虐。

美國整個分權的體制、注重個人權利的意識形態都使得它不可能像中國一樣推行大規模的、全國統籌、各地標準一致的社交隔離措施。

而即便依靠政客和專家呼籲,推出了社交隔離措施,也只能在短時間內依靠個人主動執行。只要疫情稍微控制住,美國人就會鬆綁,嘗試恢復正常生活。這時疫情又會循環出現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

社交隔離措施的根本在於全面、系統、廣泛、深入、嚴格、持久地執行。美國體制與文化確保了這幾項要素沒有一項能夠被滿足。

是不是美國人真的就是“戰鬥的民族”,都不怕死呢?我認為不是的。


是不是美國人真的都把自由放在第一位,而不在乎公共衛生健康?我認為也不是的。他們只是自私、自我而已。


美國人會因此批評自己的體制麼?(不是批評個別政客,而是批評美國體制)。我認為不會的,美國人太自信,他們根本就意識不到存在這個問題。但我相信英國人、歐洲人是可以看到美國體制的問題的。美國體制帶來的公共衛生短板,以及美國人堅不可摧的自信,都是美國的獨一無二的特性(American exceptionalism)

最後,如果你是一個老人(或者一個尊敬老人的年輕人),那麼在COVID-19疫情威脅之下,你應當慶幸自己生活在中國。


附錄:問答部分

問:聯邦政府抗疫能夠發揮作用的關鍵時點在哪裡?

答:1)核心都是最初期的響應:限制來自疫區的人入境、研發檢測試劑、確立檢測範圍、進行社區跟蹤監控等。如果聯邦政府不能牽頭在美國爆發本地傳播之前控制住疫情,則將永久性的錯過窗口。2)聯邦政府其他能幹的只能是派錢。3)美國公共衛生極度分散,不同人對COVID-19的理解、觀感、風險、利益不同,很難統一行動。即便最有魅力的總統也無法統一全國行動,何況Trump。所以這時總統用處不大.

問:聯邦政府能否大規模封城、封區?(lockdown,不允許人口流出)

答:地方隔離權屬於州政府(及經州政府授權的地方政府)

問:聯邦政府能否暫停州際往來?例如不允許疫區人口流入非疫區

答:雖然聯邦政府名義上可以管理州級人口活動,避免州際病毒傳播,但一旦要限制一個州的人口流動,就構成了地方隔離,存在是否具有隔離權的問題。州政府和其他社會機構、個人可以把聯邦政府告上法庭。聯邦政府很有可能敗訴。

問:聯邦政府能否要求各州都限制人口流入(例如要求各州都對從疫區來的人口居家隔離)

答:涉及隔離權,權力屬於州政府(及經州政府授權的地方政府)

問:聯邦政府能否要求各地或一地停工、停市、停學?

答:涉及隔離權,權力屬於州政府(及經州政府授權的地方政府)。白宮如果出這樣的行政命令就涉嫌違憲,構成憲法危機。

問:聯邦政府對從境外返回的美國人是否有隔離權?

答:有隔離權,但也不是無限的,處理不當,例如標準過嚴,有歧視嫌疑,缺乏正當程序、缺乏科學依據等均可能遭到起訴。

問:州政府對本地的隔離措施是否有執法/執行能力?

答:不同州的規定不同,但實際上主要依靠居民自主執行

問:州政府能否要求本地企業強制在家辦公?

答:需要企業自主配合。如果影響生產經營,企業不滿,有可能把州政府告上法庭。

問:州政府是否可以對另一個州實行單向封關?

答:這在州的權力範疇之內,但相關機構和個人都可以發起訴訟,稱州的行為違法


問:如果州要求本地企業停工,聯邦政府能否要求本地企業復工?如Trump呼籲的要在復活節後全國復工。

答:聯邦政府無此能力。白宮可以出行政命令,不同意地方政府執行停工政策,但很可能被法律駁回,認為違憲/不合法

問:聯邦政府可否要求全國性體育比賽或活動暫停?

答:可以對主辦機構提出這樣的要求,適用《公共健康服務法》等,但如果安排稍有不妥,武斷,過度苛刻,缺乏充分的有效性及科學說明,都可能在法庭中敗訴

問:Trump可否推遲美國大選?

答:憲法規定,國會有權決定美國大選的日期。兩院半數以上同意的話可以推遲大選。但憲法也規定了Trump總統任期時點——2021年1月20日)。改變這個結果只能修憲,兩院各三分之二以上議員通過。這是不可能的。

問:美國有沒有可能通過各種跨州跨黨派協調,自然形成全國性的社會隔離政策?

答:不可能。美國的權力完全分散,各州和地方非常多元化,都有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角度。另外,所有設置隔離權的政府主體也都隨時準備吃官司。參照中國一樣形成全國統一一盤棋的社交隔離政策是不可能的。而社交隔離政策只要不是全面系統深入持久的話也就會形同虛設。

問:美國是否會出現物資資源緊缺?

答:防疫和戰爭一樣。美國有足夠的資源、人力與資金,可以啟動生產能力製造所需的物資,這與小國完全不同。

問:兩黨博弈在其中會發生什麼作用?

答:問題隨時會被政治化。例如民主黨的州長、議員批評共和黨的總統;共和黨的州長批評民主黨的州長或議員。政客會結合自己的選取及政治利益,360度交叉攻擊。

問:美國民眾會不會抱怨美國體制?

答:不會。任何一個具體的公權力主體都只有有限責任,都不用對疫情爆發負全責。美國民眾會把注意力放在具體政客身上。同時因為始終認為自己手裡握有選票,可以懲罰表現不好的政客,所以不會將批評指向美國體制本身。這就是美國體制的“精妙之處”。

問:美國民眾會相信美國體制仍然是全球最好的麼?

答:是的。即便美國病例和病死人數全球第一,達到第二和第十的總和,美國人認為美國的抗疫不理想,但不妨礙美國體制天下第一。

問:美國民眾認為美國疫情爆發最主要怪誰?

答:都會怪是中國弄出了這個疫情。

問:美國民眾如何看待中國成功防疫?

答:中國肯定是採用了各種集權手段,損害了個人自由。美國不可能採用。另外,中國的數字難道可信麼?

問:美國民眾會願意為了防疫而短暫讓渡個人隱私和自由權利麼?

答:完全不能接受。

問:美國民眾如何看待COVID-19疫情中死去的大量患者。

答:對自己身體健康負責的首先是自己,個人而不是政府有最大的責任。

問:美國民眾如何看待幾千萬沒有任何醫療保險的人,以及疫情之下零儲蓄度日艱難的人

答: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負責。這些人只能怪他們自己工作不努力、懶惰還有運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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