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一輛電動車與轎車發生事故,電動車全責

3月29日中午,泰順縣筱村鎮楓林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徐某海(男,41歲,泰順人)騎行電動自行車途徑村民中心附近路段時與雷某萬(男,43歲,泰順人)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徐某海腿部受傷。經交警認定,徐某海因未讓右方車輛先行負全部責任,雷某萬無責任。


泰順一輛電動車與轎車發生事故,電動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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