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形式成功運用互聯網調解三起交通事故糾紛

3月10日,在河北區法院互聯網法庭內,共成功調處三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上午9:00,法官王源源端坐於審判臺前,正在為2起交通事故糾紛做著調解。

河北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形式成功運用互聯網調解三起交通事故糾紛

河北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形式成功運用互聯網調解三起交通事故糾紛

兩起交通事故案件調解

被告劉明明(化名)駕駛小型轎車與原告劉一(化名)駕駛的出租車發生碰撞,導致其無法正常運營。該出租車輛由劉一和潘多(化名)共同承租,二人分別為白、夜班司機。事故發生後,二人共同向劉明 明索賠車輛維修費及停運損失費。車輛維修費雙方已協商完畢,但就停運損失費多次私下調解未達成一致意見,二人遂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考慮到本案權利義務較明確且標的額較小,為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故將此案導入訴前調解程序。該糾紛原定於2月調解,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間,法官王源源決定通過互聯網開展調解。王源源在明確雙方矛盾點後,進行釋法明理並耐心勸導,經過2個小時,最終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

河北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形式成功運用互聯網調解三起交通事故糾紛

“你們都可以聽清嗎?”下午14:30,民四庭副庭長張娟正在做著調解前的準備事宜。

河北區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形式成功運用互聯網調解三起交通事故糾紛

據悉,這是一起交通事故糾紛,宋無(化名)駕駛車輛撞倒正在騎行的張路(化名),隨後前往醫院,進行救治。在治療期間,多次就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人身損害賠償事宜進行協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訴訟。因該案符合訴前調解案件類型,遂將其導入訴前調解程序。該糾紛原定於2月調解,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間,張娟決定通過互聯網開展調解,這就有了開始的一幕。原告對賠償金額不予讓步,被告認為賠償金額過高,不同意賠付,張娟在瞭解爭議癥結後,辯法析理、講明情理,最終,雙方各讓一步,達成一致意見。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河北區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設備和平臺在線辦案,方便當事人和律師參與訴訟。積極探索便民利民舉措,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的情況下,切實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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