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州高速交警以信息化助力交管工作 让“有证交无证”无路可逃


为切实做好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泾州高速公路大队以信息化助力交管工作,快速查处,实现精准打击,有效加强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复工复产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0年3月30日,泾州高速公路大队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精准查获一起“有证交无证”交通违法。


交管一线 | 泾州高速交警以信息化助力交管工作 让“有证交无证”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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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5时40分许甘肃省泾川县驾驶人常某利驾驶一辆牌号为陕AXXXXX小型普通客车,由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行驶至平凉市泾川县泾川东收费站(青兰高速1490公里)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泾州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询问,驾驶员徐某娜(妻子)开到泾川服务区后将车交给常某利(丈夫)驾驶,常某利开到距离高速路口20米处发现有交警查车,随即交换了驾驶位置,面对民警的查处,常某利称自己未驾驶车辆,便想蒙混过关。没想到民警有移动警务终端,民警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现场调取了图片。徐某娜实施将其他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两人都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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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泾州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一种漠视。一次心存侥幸,换来两个处罚,“有证交无证”违法行为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杜绝“有证交无证”,驾车上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违法上路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因为法网恢恢必定疏而不漏。


END


来源 | 泾州高速公路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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