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高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肖某某等16人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其涉嫌的罪名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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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03:47:54 西安檢察
2020年3月26日,高安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肖某某等16人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其涉嫌的罪名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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