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科學”之我見


科學是一種人類的認知和將認知應用於自身的生存發展的活動。在這個意義上,自人類進入文明始,就有了科學,只是起初人們對自身的認知活動,諸如哲學、文化、科學和技術等未進行分類。

直到十三世紀,英國哲學家羅吉爾·培根,提出了“實驗科學”概念,並經後人完善,建立了一套科學方法、科學驗證、科學特徵和科學結論的體系。從此,“實驗科學”從綜合的人類文明活動中分列出來,作為一類專門的門類。自甲午戰爭後特別是五四運動後,傳入中國。現在統稱的科學,指的就是現代實驗科學的這一套體系。

總之,從本質上說,科學活動並不是培根提出 “實驗科學”概念之後才有,“科學”這個概念,只是對人類早就進行某一類認知活動的概括、歸納和總結。科學不是一個用來判定一件事情該不該在世上存在的標準。

更重要的是,實驗科學也不過是人類認知體系中的一個分支。科學界早有共識,“科學”,確切地說,“實驗科學”不是萬能的。

實驗科學的最大特點是用實驗方法來判定人的認知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實相)。但對很多領域的認知時難以用實驗方法的。比如,哲學社會學的許多理論,無法做實驗。霍金的“宇宙起源”理論,能用實驗證明嗎?怎麼就不說那是“偽科學”呢?

此外,有些發現和理論的證明是需要時間的。“量子糾纏”剛發現時,令多數科學家都覺得“不可思議”,包括愛因斯坦。直至過了半個世紀,得以證實。愛因斯坦當時只是抱著一種敬畏的心情去探討而並沒有以“科學權威”自居去否定。可以認為中醫有些理論需要實驗證實,但沒有理由去否定實際有效的數千年的存在。

實驗科學,靠觀察,靠人的五官和身體觸覺及思維,儀器設備不過是五官及思維功能的擴張和延伸。眼看到的耳不一定能聽到,但“科學”認可,認為“已觀察到了”。關於中醫的”氣”,修煉到一定程度,就能體察到。從實驗科學的觀察角度,這本應與五官感知沒有差別的一種觀察效果,沒有覺知能力的人體驗不到,這與“眼看到的耳不一定能聽到”的情況是一樣的。憑什麼說這不是一種實驗驗證?

自“五四”以來,人們所理解的“科學”,實際是“實驗科學”,但就這西方科學而言,有如下不可忽視的事實:

第一,“實驗科學”從一開始就遭到哲學和邏輯的質疑,那就是著名的 “休謨悖論”,其大意是,用過去證明了現在,怎麼就可以認為現在可以證明未來呢?言下之意即,一切科學結論都是做過的實驗證明了的,這都已“過去”了,今後的事還未發生,根據什麼說,一定會符合現有的結論?由“牛頓定律”到《相對論》,說明這個反問是成立的。

第二,“科學”的定義及其內涵,事實上是不斷在擴充的。為了解決“休謨悖論”揭示的、起初“實驗科學”定義的邏輯漏洞,波普爾提出一個補充:科學不只是能 “實證”,而且應能“證偽”。進一步,到了19世紀二、三十年代,哥德爾從理論上證明,“可證的一定是真的,但真的不一定可證“。這就是作為20世紀數學理論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哥德爾定理”,被科學界譽為“數學和邏輯發展史中的里程碑”,其意義之重大,在科學界可以說是石破驚天的!科學界不得不承認,對於實相的證明,科學不是萬能的。

第三,“科學”的實際內涵早已超出“實驗科學”的範疇。“實驗科學”要求可實證,而“相對論”在未得到實驗驗證之前,沒人說它不是科學;“實驗科學”要求是定量的、可複製,而霍金一系列理論,甚至無法用實驗驗證,無法複製,也不能定量,可科學界都承認他是偉大的科學家。量子學揭示微觀粒子的位置是不確定的,也就無法定量;數學中的“模糊數學”,可對沒法定量的一些對象進行描述,說明科學領域中存在不少不能定量的內容。社會科學也無法定量,而馬克思將其學說定義為“科學社會主義”,也不屬“實驗科學”範疇,沒人敢說那是“偽科學”。以上都說明,“科學”這概念的內涵越來越接近其本質,即它是指人類探求未知的活動。

然而,不少國人,尤其是某些所謂的“科學衛士”,還困守在八百年前最初始的“實驗科學”的概念之中,並將其作為一個標準,棒打一切不和他們主觀“標準”相符的事實和認知。

最後用前面一段話作為本文的結語的開頭:科學活動並不是培根提出 “實驗科學”概念之後才有,“科學”這個概念,只是對人類早就進行某一類認知活動的概括、歸納和總結。科學不是一個用來判定一件事情該不該在世上存在的標準。

進一步說,科學是在人類認知活動中形成的一個體系,這個體系的內涵,隨著認知過程的深入而不斷擴展。其中科學精神是靈魂,那就是不停地探求未知。科學方法無定法,只要能使認知符合實相。科學的檢驗標準,不是某個認知符合什麼“概念”,而是是否反映實相,經實踐檢驗在一定條件下符合實相的,可以稱之為“真理”,“真理”只當在特定條件下為“真”,即只有相對真理,沒有絕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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