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比对”镇宁自治县检察院这样做

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强化业务监督和业务指导,按照省院《关于建立以“三书比对”为重点的一审公诉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第一季度判决生效的23起一审公诉案件开展了“三书比对”工作。

一、按期比对,制定台账

镇宁县院对2020年第一季度判决生效的23起一审公诉案件,就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起诉书、审判机关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定罪名,进行了详细比对;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内部审批等办案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比对信息逐条录入,制定比对台账。

二、梳理问题,进行通报

切实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案件管理、监督等职能,针对“三书比对”中发现的案卡漏填、错填、内卷材料未及时扫描上传、“三书比对”存在差异等情况,逐条梳理,按季度进行通报,形成“季度通报”机制。

三、集中反馈,督促整改

针对“三书比对”中发现的内卷文书未及时扫描上传、案卡信息填录不规范等瑕疵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醒承办人及时整改。对“三书比对”存在差异、有较为突出的重大程序和实体问题的,按规定报上级院案管部门。

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宁县院将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好“三书比对”工作,真正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书比对”镇宁自治县检察院这样做

The end—

法治安顺

编 辑:梁爽 田祺琪

审 核:刘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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