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實踐容錯糾錯機制 為實幹者開放“綠色通道”

(通訊員 葉向暉)“對於我們在基層埋頭苦幹的黨員幹部而言,最怕的是在誤解面前孤立無援,此次容錯糾錯機制的具體實踐,解除了我們的後顧之憂,讓我們增強了敢幹事的底氣。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投身到脫貧攻堅一線,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回應黨組織對我的關懷與厚愛!”這是在楚雄州武定縣容錯糾錯工作通報會上,插甸鎮黨委委員、插甸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張躍進代表此次受到容錯免責的3名幹部的發言。

“張躍進同志在組織實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項目工程過程中,已正確履行了自己的職責,該項目出現資金結存問題是多方面客觀因素造成的,並非失職失責造成,按照《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對張躍進不予問責。”武定縣紀委監委負責人在通報會上宣佈。這是武定縣在啟用容錯糾錯機制以來,第一例為擔當者撐腰、為幹事者鼓勁、為負責者負責的典型案例。在開展容錯糾錯工作過程中,該縣還進行了“容錯+澄清”的大膽嘗試,召開有縣級部門和鄉鎮主要領導參加,縣委主要領導主持的容錯糾錯工作通報會,將容錯糾錯與澄清反饋一併進行。

2019年7月,楚雄州紀委監委派駐州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在對武定縣的扶貧資金滯留情況和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後反饋:“武定縣插甸鎮2018年松包園生豬養殖小區建設項目工程已於2019年4月30日投入使用,但至2019年7月10日止該項目未組織驗收”,要求武定縣紀委監委對武定縣插甸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張躍進進行誡勉問責。接到反饋後,武定縣紀委監委對該問題進行了認真、仔細的核實,該項目出現資金結存問題是多方面客觀因素造成的,並非失職失責造成,按照容錯糾錯機制,不再追究張躍進在該問題中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

開展容錯工作以後,該縣還做好容錯“後半篇”文章糾錯,及時對項目的開展進行了追蹤,責成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繼續開展協調,解決了180.13萬元的缺口資金,目前,項目順利實施,第一批生豬出欄獲利,第二批仔豬已順利投入養殖。

據悉,監察體制改革後,該縣注重把紀律挺在前面,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著重運用第一種形態,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讓黨員幹部時刻感受到監督的力度與關愛的溫度。2019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501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416人,佔83%。同時,為2名幹部召開澄清反饋會,切實為一線幹部擔當作為保駕護航。

“有了容錯糾錯機制為基層幹部幹事創業‘保駕護航’,我們就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和後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到工作當中去了,但同時,容錯免責也讓我們更加警醒自律。”另外2名受到容錯免責的幹部說道。

“當前正值各項工作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幹部具有敢於擔當、敢於負責的精神。我們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就是要旗幟鮮明地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讓幹部消除顧慮、敢於擔當、大膽作為,在全縣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新者、寬容失誤者、保護幹事者的良好工作氛圍,”武定縣紀委監委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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