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三提升三確保”強化基層黨建保障

一是提升經費保障水平,確保“有錢辦事”。健全財政投入為主的多元化黨建經費投入保障機制,足額保障村幹部基本報酬、村級組織辦公經費、服務群眾專項經費、黨員活動經費,市財政列支1000萬元黨建專項經費,每個村級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每年不低於3萬元。實施集體經濟項目“提質”工程,重點對集體收入5萬元以下的行政村,每個村扶持扶持資金20萬元,以鎮級集體經濟組織為平臺,統籌強村,兜底弱村,確保年底前所有行政村集體經濟收入全覆蓋,90%以上的行政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60%以上達到10萬元。

二是提升陣地保障水平,確保“有地議事”。落實黨費獎補政策,開展300平方米以下黨群服務中心達標清零工作,提升農村黨群服務中心68個、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3個、鄰里中心5個、開放式組織生活基地6個。提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城市社區達到100%。整合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級黨群服務中心、小區鄰里中心等資源,加快打造佈局合理、功能完備的“黨建服務圈”,動態滿足廣大黨員群眾日常生產生活需要,不斷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提升服務保障水平,確保“有人幹事”。落實村幹部輪流值班制度,在便民服務室外公示村幹部值班表。推行村幹部便民服務全程代辦,公開便民服務項目和服務流程;充分發揮黨員志願者服務隊作用,結合支部主題黨日,開展政策宣傳、文明倡導、衛生清理、敬老助殘、義診義治、親情陪伴等志願服務,創建服務品牌。推進“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確保年底前“網上可辦”“一網通辦”兩個100%。開展“3+1”共建,組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與社區結對共建,進一步密切各領域黨組織與所駐街道、社區黨組織的聯繫。(偃師市委組織部 李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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